2.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所列的憑證征稅。有五個具體類別:
(1)購銷、加工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建設工程合同、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貸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文件;
(二)產權轉讓;
(3)業務書籍;
(4)房產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註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執照照片;
(五)財政部確定的其他稅收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