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號)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四川省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條例〉的決定》(NO:SC091950)已由四川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於2018年12月7日通過,現予公布。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8年12月7日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四川省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條例》的決定
(2018年12月7日四川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四川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決定:廢止《四川省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條例》。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