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馬商標註冊根據法律規定,商標註冊申請應向工商部工業產權局提出。商標註冊官將根據文件的形式和商標的可註冊性審查每份申請。經審查通過的,授予商標申請文件的申請日和申請號,並在工業產權公告中公布該商標。公告後3個月內無異議的,該商標予以註冊。對於被駁回的申請,申請人有權向商務部申請復審。如果申請人在壹年內未對商務部送達的最終審查意見作出回應,該申請將被視為無效。申請日期和申請號將被撤回。如果對這壹裁定有異議,還可以向工商部門提出復審,直至向法院提起訴訟。
上一篇:隆堯縣高新技術企業名單下一篇:息縣鑫翺翔實業有限公司怎麽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