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類型分為兩種類型,不當使用他人權利以及出售假冒商品
1、不當使用他人權利,是指用戶發生以下行為,每次扣二分:
(壹)賣家在所發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店鋪名、域名等中不當使用他人商標權、著作權等權利的;
(二)賣家出售商品涉嫌不當使用他人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等權利的;
(三)賣家所發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造成消費者混淆、誤認或造成不正當競爭的。同壹權利人在三天內對同壹賣家的投訴視為壹次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