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賣方與代理機構簽定商標轉讓委托書、商標轉讓申請書。
2、買方同意轉讓後,將所有轉讓款匯入代理機構賬號。並向公司提供有效身份證明(買方為自然人的,提供個人身份證復印件;買方為企業法人的,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代理機構核實轉讓款項和證書後,代理機構聯系賣方,與賣方簽署商標轉讓合同協議;
4、代理機構將轉讓款轉交賣方,將商標註冊證原件交付買方。
5、代理機構編寫好商標轉讓文件,由客戶簽名或蓋章後提交給代理機構;代理機構到國家商標局辦理轉讓手續,領取並送達轉讓證明給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