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標轉讓的雙方確定該電池商標的轉讓意向,並且簽訂該商標的轉讓合同或是轉讓協議;
2、商標的原持有人到當地的公證處辦理該商標的公證,並且獲得該商標的公證書;
3、將準備好的轉讓材料和商標公證書壹同提交到商標局進行審查;
4、在之後的時間中,商標局會發出受理通知書,並且開始對該商標進行審查;
5、商標局經過審查之後便會將公告刊登在官網上,進入公告期;
6、公告期之後,商標局便會向商標轉讓雙方下發《核準註冊商標轉讓證明》。
電池屬於第9類商標,第9類商標是電子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