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突尼斯是壹個國家的名稱,這個國家名稱不能用來註冊商標。除非突尼斯政府允許您使用其國家名稱作為商標註冊。
②軟籽石榴是通用名稱,不能用來註冊商標。除非放棄專有權。
參考資料:
(1)商標法第十條第二款:
同外國的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國政府同意的除外;
(2)《商標法》第11條第1款:
僅指該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和型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