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和經營化妝品,必須取得生產許可證,方可以生產。
對於銷售化妝品,也應取得衛生許可證件。
法律鏈接:《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條例》第五條 對化妝品生產企業的衛生監督實行衛生許可證制度。
《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批準並頒發。《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有效期四年,每2年復核1次。
未取得《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的單位,不得從事化妝品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