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類的保健品因為第30類有近似商標而不能註冊,是因為第30類中有壹個群組的商品為“非醫用營養品”,這種商品和第5類的商品在性質和功效上較為近似,在現實生活中不好區分,容易混淆,所以,這兩個類別的商品是進行交叉檢索的,就是說這兩個類別中有壹個類別有近似的,那麽另壹個類別就不能註冊了。
如有不清楚或是在商標註冊方面需要咨詢或提供服務的,可以隨時百度HI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