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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註冊商標每年都要交錢?

如果沒有使用註冊商標,就不需要每年付費。妳可以使用該註冊商標十年。如果妳的商標沒有被侵權或者對這個商標的註冊有異議,商標的所有權不變。十年期滿的,還可以在期滿前12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九條

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

第四十條

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12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仍未辦理的,可以延長六個月。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商標最後壹次有效期滿的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應當註銷該註冊商標。

商標局對續展的註冊商標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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