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商標轉讓 - 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

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

根據我國刑法和NPC常委會的有關規定,假冒註冊商標是指以假冒他人商品為目的,在商品上使用他人註冊商標的行為,以及為達到這壹目的的預備行為。壹般來說,假冒註冊商標的行為包括以下行為:

(1)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二)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的;

(三)假冒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假冒他人註冊商標標識的商品。假冒他人註冊商標情節嚴重的,構成犯罪,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 上一篇:天津航空可靠嗎?
  • 下一篇:包頭市龍道然環保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怎麽樣?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