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保護和司法保護相結合是中國商標法律制度的壹個突出特點。行政機關不僅負責商標註冊,還通過監督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使,規範未註冊商標的使用,保護商標專用權。在保護商標權益的方式上,司法與行政並行,當事人可以向行政機關尋求保護,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