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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5年。

錯誤的。我國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5年是錯誤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我國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如果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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