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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開的實體店,別人打店名字,是我店員名義做生意,算違法行為嗎?如果是違法行為嗎?在此感謝您。

如果是依法登記的企業名稱、個體工商戶商號等,應當依法受到保護,未經所有權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的名稱、商號等應當屬於違法行為。《侵權責任法》第二條規定,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

如果自己店鋪合法登記的名稱、商號被人侵權使用,可以依法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並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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