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在同壹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註冊的,初步審定並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同壹天申請的,初步審定並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
理論上的商標註冊了,拿到受理通知書後,別人再註冊同樣的名字是註冊不下來的,在中國,註冊商標是根據申請在先的原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