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商標轉讓 - 我有個30,35類商標,對方有個40類商標,請問,對方僅僅擁有40類商標開加盟連鎖算不算侵權?

我有個30,35類商標,對方有個40類商標,請問,對方僅僅擁有40類商標開加盟連鎖算不算侵權?

法律講究個案分析,您的問題中的描述並不全面,30類為甜點面包,35類營銷,廣告。40類為食品加工服務,主要視對方的商業表現來判斷是否侵權。今年來的商標判決,多將門店招牌定義為35類推銷替他人,加盟連鎖僅僅是壹種商業行為,不能斷定侵權

  • 上一篇:網上賣的達芙妮,沒有商標,沒有鞋盒。
  • 下一篇:下列不符合我國商標法規定的說法是()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