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後商標與先商標沖突的方法是:(1)保護先占原則。同壹領域商標與商標沖突的主要原則是保護先占。也就是說,誰先註冊,誰就贏。(2)通過訴訟解決沖突。處理原則是通過訴訟解決沖突糾紛。雙方認為對方侵權,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根據上述原則,法院決定敗訴方停止使用或停止侵權。(3)撤銷變更。法院決定停止使用,但不能撤銷,因為這是工商登記部門或者商標局的行政職能。根據法院的判決,可以向有關機關申請變更、撤銷對方的商標或者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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