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認定為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壹)改變註冊商標的字體、大小寫或者文字排列,僅與註冊商標略有不同的;
?(二)改變註冊商標的文字、字母、數字之間的間距,不影響該註冊商標顯著特征的表達;
?(三)改變註冊商標顏色的;
?(四)其他與註冊商標在視覺上基本不能區分,對公眾有誤導性的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