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餐飲店,需要先辦理食品衛生許可證然後再辦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營業執照
開店之前首先得擁有壹個合法的經營主體,通常來說,開個餐飲店,辦理個體戶營業執照便能滿足日常經營需要,但如果日後可能想要開連鎖店、或者讓更多人加盟,經營規模較大的,可以辦理公司的營業執照。主要結合日後發展規模、經營需要、資金來綜合選擇。
食品經營許可證
有了營業執照之後,便可以開始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了,需要註意的是,不能先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再辦理營業執照,因為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壹個必備條件是要有營業執照。在過去,是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餐飲服務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現在已為統壹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那麽原本已有食品流通許可證的,在有效期內仍然可以使用的。
食品安全管理員證
如申請人的主體業態和經營項目在50平方-1000平方以上,申報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時候,需要提供食品安全管理員證,經營場所面積在50平方米及以下的餐飲單位、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經營單位改為簡易紙質試卷考核。
《食品衛生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凡是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均需先取得衛生許可後方可向工商部門申請登記。?擴展資料(1)食品銷售經營者:包括商場超市、便利店、食雜店、食品貿易商、食品自動售貨銷售商、網絡食品銷售商六種經營形式。
其中商場超市應滿足:食品經營面積大於200 ㎡,含200 ㎡;
實體門店食品銷售者:食品經營面積小於200㎡;
(2)餐飲服務經營者:包括普通餐飲(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三種經營形式。
(3)單位食堂:包括學生食堂、托幼機構食堂、職工食堂、工地食堂、其他食堂五種經營形式。
其中特大型餐飲:加工經營場所使用面積為3000㎡以上;大型餐飲:加工經營場所使用面積為500~3000㎡(不含500㎡,含3000㎡);中型餐飲:加工經營場所使用面積為150~500㎡(不含150㎡,含500㎡);小型餐飲:加工經營場所使用面積為30~150㎡(不含30㎡,含150㎡);微型餐飲:加工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小於30㎡(含30㎡);
食品安全管理員證
如申請人的主體業態和經營項目在50平方-1000平方以上,申報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時候,需要提供食品安全管理員證,經營場所面積在50平方米及以下的餐飲單位、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經營單位改為簡易紙質試卷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