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縣環境衛生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區縣環衛部門)負責本轄區公***廁所的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發展改革、規劃、建設交通、國土房管、財政、物價、商務、環保、旅遊、水務等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相關工作。第六條 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保障公***廁所建設、管理資金投入,足額撥付養管費用,制定扶持優惠政策,完善投融資機制和多元化投資渠道,鼓勵社會單位或者個人投資建設、養護公***廁所。第七條 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應急設施公***廁所建設,組織編制相關應急預案,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服務保障能力。
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做好活動式公***廁所等設備材料的儲備,並在減災避險、大型活動等場所預留應急公***廁所供水、排水管道以及電力接口。第八條 對在公***廁所規劃、建設、維護、管理等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管理部門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二章 規劃與建設第九條 市市容園林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據城市總體規劃和行業規範標準要求,將公***廁所建設納入本市環境衛生設施布局專業規劃。
區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市環境衛生設施布局專業規劃,制定本轄區公***廁所建設計劃並組織實施。
公***廁所相關規劃確需調整的,應當按照原審批程序予以調整,並征求市市容園林行政管理部門的意見。第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公***廁所建設用地或者改變其用途。第十壹條 下列地區和公***場所應當設置公***廁所:
(壹)廣場和道路兩側;
(二)商業、文化娛樂、交通場站、醫療機構、體育場(館)、展覽館、遊覽景點等公***場所;
(三)大型居住區及其他群眾活動頻繁區域。第十二條 新建、改建、擴建的各類建設工程項目應當按照規劃要求配套建設公***廁所,並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同時投入使用,所需資金納入建設項目總投資。第十三條 建設工程項目未按照規劃要求配套建設公***廁所的,規劃行政管理部門不予審批。第十四條 本辦法施行前已交付使用的建設項目,未按照規劃要求配套建設公***廁所的,建設單位應當進行補建。第十五條 新建公***廁所應當采用新技術、新成果、無害化和資源化處理等先進技術,達到節能、環保、防異味的要求。第十六條 本市新建公***廁所應當達到或者高於國家規定的城市二類公***廁所設計標準,並符合下列要求:
(壹)采用節能、環保、防異味的設施、設備和技術;
(二)設置殘疾人或者行動不便者使用的無障礙設施;
(三)采用防滑、防滲、耐腐蝕、易清洗的建築裝修材料;
(四)安裝照明、通風設備以及防蠅、防鼠設施;
(五)設置直通室外的單獨出入口和管理間;
(六)設置糞便排放無害化處理設施或者直接排入汙水管道;
(七)獨立式公***廁所外墻3米以內區域為綠地;
(八)與周圍環境相協調。第十七條 本辦法施行前已經建成的公***廁所,未達到《城市公***廁所設計標準》規定的三類公***廁所標準的,產權單位應當進行改造並達到規定標準。第十八條 公***廁所的改造,由其產權單位負責。
產權單位無能力改造或者產權不明的公***廁所,由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負責改造。第十九條 公***廁所導向牌、指示牌的設置應當規範、醒目。
本市建立公***廁所電子地圖等指引服務系統,方便社會公眾使用。第二十條 獨立或者配套建設的公***廁所工程竣工後,建設單位應當報請區縣環衛部門進行驗收。
公***廁所經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