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補充:對方律師函的意思是要告妳們侵權,並且是侵犯了知識產權,請問對方是圖書類作品還是專利類的產品,請補充相關信息
那就是關於商標的侵權了,信息還是不完整,有且只有對方是註冊商標或者是馳名商標的前提下,才有權禁止妳們銷售或者許諾銷售相類似產品
針對商標類的侵權,賠償數額是規定在商標法56條:能確定妳侵權的話按妳侵權獲利數額計算,或者對方因為妳侵權行為而造成損失額,或者對方制止妳侵權而實際支出的費用
按妳的說法妳並未銷售,在這個請求下除非對方能舉證證明妳侵權並且給他們造成損失,否則妳是無需賠償的
但是,建議妳把網上上涉嫌侵權的信息刪除,消除影響,以免發生侵權行為
是否撤銷是對方的事情,妳很難預測,妳只需要把自己的分內事做好,盡量減少訴訟發生時需要承擔的責任即可
事實上如果妳對他們損害不大或者沒有損害的話,對方是不會起訴妳的,因為起訴需要時間和金錢支撐,對方會評估利弊才行動的。條件許可的話,多和對方溝通對和平解決糾紛有幫助
不管是制作者還是經營者,如果對對方造成損失都得承擔賠償責任,承認不承認都無所謂。至於承擔責任的問題妳可以參照上面列出的法條估算妳需要賠償是數額:有收益賠收益,有損失賠損失...
如果再打電話,妳可以直接詢問對方需要賠償損失與否,對方有沒證據證明,對方是否註冊商標或者馳名商標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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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見妳發了不少帖子在問,讓我感覺是不是我沒交待清楚事情。睡覺前給妳再補充壹下,律師函是對方律師在代理,以代理人的身份跟妳交涉,並不是壹定會起訴妳,只是說如果妳繼續侵權的話可能起訴妳。妳現在需要做的事情不是急著道歉,而是溝通,包括在背後查找對方資料,處理網站的信息等。如果妳要聽壹句安心話,我可以這麽跟妳說,如果他們有證據證明,那麽寄給妳的就不是律師函而是法院的應訴傳單了,既然他們沒起訴,妳也不用太慌張
夜深了,早點休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