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商標註冊有兩種方式:壹種是去商標局註冊大廳(地址在北京);另壹種方式是委托在商標局註冊的商標代理機構。委托代理機構向代理機構提交文件,個人直接向商標局提交文件。兩種方式的區別不僅僅是提交文件的地點,還有專業上的差距。代理機構幫助過很多客戶註冊商標,熟悉商標審查標準和商標註冊申請流程,可以幫助客戶節省大量時間和精力,評估商標註冊成功率,讓客戶心中有數。在申請過程中,客戶只需提交商標名稱、商標圖案和公司經營範圍,省時省心。
商標註冊流程:近似查詢-提交文件-形式審查-實質審查-商標公告-認證。
1.近似查詢
我國《商標法》第31條規定,兩個以上商標註冊申請人在同壹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註冊的,對在先申請的商標進行初步審查並予以公告。申請商標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不予通過。提供公司商標名稱,商標圖案,經營範圍,馬上為您查詢。
2.向商標局提交申請
提交商標申請書、營業執照、商標圖樣、商標類別等材料。
需要註冊的商標類別為***45,1-34為商品,35-45為服務。不知道也沒關系。妳也可以將妳的業務範圍告知代理機構。
3.正式審查
申請文件的審核(文件是否齊全、填寫是否規範、簽名/印章是否缺失)、商標圖樣規範、程序清晰及必要說明的審核、分類審核(上報商品/服務的審核)。經形式審查,申請手續完備,申請文件填寫符合規定的,商標局出具受理通知書。
4.實質性審查
在這壹階段,審查商標是否具有顯著性和易於識別性,且不得與他人先前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審查的重點是是否與他人在同壹種或者類似商品上註冊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凡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的商標申請,由商標局初步審定並公告。
駁回申請的,應當向申請人發出駁回通知書。
商標局認為商標註冊申請內容可以修改的,應當出具審查意見。如果申請人在期限內提出答復,商標局將繼續審查。
5.商標公告
經初步審定的商標,由中國商標局在《商標公告》中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對中國商標局初步審定的商標提出異議。異議成立的,不予核準註冊。
6.證書
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經裁定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中國商標局核準註冊,頒發商標註冊證,並在《商標公告》中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