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以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名義申請商標註冊的,應當提交下列申請文件:
1.加蓋申請人公章的商標註冊申請書。
2.商標圖案6個(申請書背面1,提交5個),圖案清晰,規格長寬不小於5 cm,不大於10 cm。如果指定顏色,粘貼1塊圖案,交叉5塊圖案,貼上1塊黑白圖案。
3、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提交申請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並出示營業執照原件;不能出示營業執照原件的,必須在申請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上加蓋申請人的印章。委托商標代理機構代理的,應當提交申請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4、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委托商標代理機構代理的,應當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5.申請註冊的商標為人物肖像的,應當附肖像所有人同意使用該肖像作為商標註冊的公證聲明。
(2)自然人申請商標註冊的,應當提交下列申請文件:
1.申請人簽署的商標註冊申請書。
2.商標圖案6個(申請書背面1,提交5個),圖案清晰,規格長寬不小於5 cm,不大於10 cm。如果指定顏色,貼壹個圖案,交五個圖案,附上1黑白圖案。
3、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代理人出示身份證或護照原件,提交復印件;委托商標代理機構的,應當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和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
4.自然人申請商標註冊時,應當註意以下事項:
(1)個體工商戶可以以申請人的名義申請商標註冊,也可以以許可註冊的負責人的名義申請。以負責人名義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①負責人身份證;
②營業執照。
(2)農村承包經營戶可以承包方的名義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申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的復印件:
①簽字人身份證;
②合同。
(三)依法經授權從事經營活動的其他自然人,可以以有關行政主管機關核發的註冊文件中登載的經營者的名義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申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的復印件:
(壹)經營者的身份證;
②相關管理部門出具的註冊文件。
(四)自然人申請商標註冊的商品和服務範圍,限於該自然人在營業執照或者相關註冊文件中核準的經營範圍,或者自營的農副產品。
(5)對不符合《商標法》第四條規定的商標註冊申請,商標局不予受理,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申請人提供虛假材料取得商標註冊的,商標局撤銷該註冊商標。
5.申請註冊的商標為人物肖像的,應當附肖像所有人同意使用該肖像作為商標註冊的公證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