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和各種短視頻軟件的興起,人們可以很容易地錄制壹段視頻,並將其上傳到微博、微信、Tik Tok、Aauto Quicker等短視頻軟件中借助大數據,這些視頻在網絡上迅速發酵傳播,壹些不良媒體為了擴大影響力,反復推廣這些視頻,從而獲取更多流量。這些視頻中的當事人也被動地成為社會關註的焦點,有的甚至被推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嚴重幹擾了他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這些視頻中的當事人信息被部分網友連續拉出並惡意傳播,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那麽,未經他人許可拍攝他人視頻並上傳到網上是否違法呢?
法律分析
拍攝他人視頻,未經他人許可上傳到網上:1,屬於侵權行為。自然人享有肖像權,有權依法制作、使用、公開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組織或個人未經許可拍攝他人視頻,侵犯他人肖像權。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未經許可拍攝他人並上傳至網絡,屬於侵犯肖像權。被侵權人可以要求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刪除上傳的視頻。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權和財產權。未經他人許可拍攝他人照片,不構成侵犯肖像權。當事人強烈要求刪除的,應當滿足當事人的要求。2.如果未經當事人同意,將當事人的照片發布到網絡社區、公共平臺,無論是否以營利為目的,只要當事人主張,都是對肖像權的侵犯。3.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未經他人同意使用他人照片作為頭像是違法行為,被侵權人可以要求侵權人消除影響。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十八條自然人享有肖像權,有權依法制作、使用、公開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特定自然人通過圖像、雕塑、繪畫等在壹定載體上可以被識別的外在形象。
第壹百零九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利用信息技術手段醜化、毀損、偽造等方式侵犯他人的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肖像權人不得以出版、復制、發行、出租、展覽等方式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第壹千零二十條下列行為可以不經肖像權人同意而合理進行:
(壹)在個人學習、藝術欣賞、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的必要範圍內使用肖像持有人的公開肖像;
(二)為新聞報道目的,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持有人的肖像;
(三)國家機關為依法履行職責,在必要的範圍內制作、使用、宣傳權利人的肖像;
(四)為展示特定公共環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開權利人肖像的;
(五)為維護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權人合法權益,制作、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權人肖像的其他行為。
第1032條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刺探、騷擾、揭露、公開等方式侵犯他人隱私權。
隱私是自然人和平相處,不願意被他人知道的私人空間、私人活動和私人信息。
第壹百零三條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壹)通過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打擾他人的私生活;
(二)進入、拍照、窺視他人住宅、旅館房間等私人空間的;
(三)拍攝、偷窺、竊聽、泄露他人私人活動的;
(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私處的;
(5)處理他人隱私信息;
(6)以其他方式侵犯他人隱私權。
第壹千零三十四條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
個人信息是以電子方式或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結合其他信息識別特定自然人的各類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生物特征信息、住址、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健康信息、行蹤信息等。
個人信息中的隱私信息,以隱私方面的規定為準;沒有規定的,適用個人信息保護規定。
2.《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