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人身傷害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期間為三年。
《民法典》第壹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 民事權利 的 訴訟時效 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什麽是損害賠償
損害賠償,壹是指違約方用金錢來補償另壹方由於其違約所遭受到的損失。各國法律均認為損害賠償是壹種比較重要的救濟方法。在國際貨物買賣中,它是使用最廣泛的壹種救濟方法。但是各國法律對損害賠償的規定,往往只涉及到違約壹方賠償責任的成立、賠償範圍和賠償辦法等問題,而且差異較大。
二是指對已造成的損害進行賠償。賠償是債權訴訟最主要的特征,也是普通法所給予的最主要的救濟形式。壹般情況下,賠償能夠對原告的損失進行彌補,但對於商標侵權案件,原告最關心的往往是如何首先讓被告停止侵權,其次才是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壹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三、交通事故人身傷害訴訟時效壹年還是三年
交通事故人身傷害訴訟時效是三年。交通事故人身傷害糾紛屬於民事糾紛,適用民事訴訟時效,壹般民事訴訟時為三年,從當事人知道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起算。如果受害人向侵權者主張權利,則時效從最後壹次主張權利之日起計算。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