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總稅額=基本關稅+附加關稅+教育稅+特別附加關稅。
應稅價值=到岸價總金額+離境費(1%到岸價總金額)
基本關稅=應稅價值×基本稅率
附加關稅=(應稅價值+基本關稅)×附加關稅稅率
教育稅=(基本關稅+附加關稅)×教育稅率
特別附加關稅=(基本關稅+附加關稅+教育稅)×特別附加關稅稅率
二。進口到印度的產品印度當局征收的稅包括:
1,基本關稅
2.附加稅
3.教育稅
4.附加稅
5.特別附加稅
6.其他附加稅,如抵消稅、反傾銷稅、安全稅等。
下面簡單介紹壹下它征收的稅種:
印度*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法規和稅收征管制度。
稅收結構印度實行以流轉稅為主體稅種的稅制。在1988的中央稅收總額中,國內貨物和勞務稅占43.84%,國際貿易和轉讓稅占37.71%,所得稅和資本稅占18%。中央政府征收的稅種包括:個人所得稅、公司稅、改良增值稅、財富稅、贈與稅、資產遺產稅、關稅、州際銷售稅、印花稅、支出稅、國內航空稅等。
國家征收的稅種有:土地稅、機動車稅、改善稅、房地產轉讓稅、州營業稅、州印花稅、社會保險稅、證書登記稅等。
改進後的增值稅(VAT)1985頒布的《中央貨物關稅法》推出了改進後的增值稅方案,於1986年3月生效,以逐步取代原有的國內消費稅。對稅法中列明的需繳納國內消費稅的半成品,允許抵扣購買這些半成品時繳納的中央國內消費稅。這種抵免應該由納稅人申請。
消費稅是聯邦政府在商品銷售的工廠階段對印度生產或制造的某些特定商品征收的。稅率根據品種不同,出口可以退稅。從3月1986開始,部分商品的消費稅逐步被完善後的增值稅所取代。
個人所得稅印度從1986開始征收所得稅,現行稅法於1961修訂,1962年4月1日實施。應納稅所得額分為六類,即營業和專業開業的所得和收益;工資收入;房產收入;資本收益;其他來源的收入(包括股息、彩票、某些有價證券的利息,以及納稅人從經營中得不到的機器設備、廠房租金和房屋租金等收入)。
印度海關進口關稅清單:
與產品類型相關的進口關稅稅率:
紡織品:基本關稅稅率為15%-25%;附加關稅稅率為16%;特別附加稅率為4%;
服裝:基本關稅稅率為25%-150% Rs/m2;特別附加稅率為4%;
附件:基本關稅稅率為25%;附加關稅稅率為16%;特別附加稅率為4%;
珠寶:基本關稅稅率為5%;附加關稅稅率0;特別附加稅率為4%;
家用電器:基本關稅稅率為25%;附加關稅稅率為16%;特別附加稅率為4%;
電子產品:基本關稅稅率為10%-25%;附加關稅稅率為16%;特別附加稅率為4%;
皮革及皮革制品:基本稅率為25%;附加關稅稅率為16%;特別附加稅率為4%;
陶瓷:基本關稅稅率為25%:附加關稅稅率為16%;特別附加稅率為4%;
醫療用品:基本關稅稅率為25%;附加關稅稅率為15%;特別附加稅率為4%;
化妝品:基本關稅稅率為25%;附加關稅稅率為16%;特別附加稅率為4%;
玩具:基本關稅稅率為25%;附加關稅稅率為16%(或0);特別附加稅率為4%;
飲料:基本關稅稅率為30%;附加關稅稅率0;特別附加稅率為4%;
酒精飲料:基本稅率為100%;附加關稅稅率0;特別附加稅率為4%;
黃金、珠寶:基本關稅稅率為100%;附加關稅稅率為16%;特別附加稅率為4%;
茶葉:基本關稅稅率為25%;附加關稅稅率0;特別附加稅率為4%;
水果:基本關稅稅率30-40%;特別附加稅率為4%;
葡萄幹:基本關稅稅率為100%;特別附加稅率為4%;
蔬菜:基本關稅稅率為100%;附加關稅稅率0;特別附加稅率為4%;
參考資料:
印度*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法規和稅收征管制度。
稅收結構印度實行以流轉稅為主體稅種的稅制。在1988的中央稅收總額中,國內貨物和勞務稅占43.84%,國際貿易和轉讓稅占37.71%,所得稅和資本稅占18%。中央政府征收的稅種包括:個人所得稅、公司稅、改良增值稅、財富稅、贈與稅、資產遺產稅、關稅、州際銷售稅、印花稅、支出稅、國內航空稅等。
國家征收的稅種有:土地稅、機動車稅、改善稅、房地產轉讓稅、州營業稅、州印花稅、社會保險稅、證書登記稅等。
改進後的增值稅(VAT)1985頒布的《中央貨物關稅法》推出了改進後的增值稅方案,於1986年3月生效,以逐步取代原有的國內消費稅。對稅法中列明的需繳納國內消費稅的半成品,允許抵扣購買這些半成品時繳納的中央國內消費稅。這種抵免應該由納稅人申請。
消費稅是聯邦政府在商品銷售的工廠階段對印度生產或制造的某些特定商品征收的。稅率根據品種不同,出口可以退稅。從3月1986開始,部分商品的消費稅逐步被完善後的增值稅所取代。
個人所得稅印度從1986開始征收所得稅,現行稅法於1961修訂,1962年4月1日實施。應納稅所得額分為六類,即營業和專業開業的所得和收益;工資收入;房產收入;資本收益;其他來源的收入(包括股息、彩票、某些有價證券的利息,以及納稅人從經營中得不到的機器設備、廠房租金和房屋租金等收入)。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是個人(包括沒有分居的印度家庭)。個人分為居民、非居民居民和非居民。劃分標準主要是納稅年度或該年度前幾年在印度的居住年限。居民應就其全球範圍內的收入納稅,而非居民僅應就其在印度的收入和來自印度控制的外國來源的利潤納稅,非居民僅應就其在印度的收入納稅。
對於沒有分居的印度家庭,只要在納稅年度內,對家庭事務的控制和管理不完全在印度境外,就是印度居民。如果家庭管理者在納稅年度之前的10年中沒有9年是印度居民,或者在納稅年度之前的7年中沒有在印度居住超過730天,則該家庭不是永久居民。
未分割的印度家庭對家庭的所有收入納稅,不對家庭成員來自家庭的任何部分收入納稅,也不構成確定該成員適用稅率時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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