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營業稅和所得稅是兩個不同的稅種。
(1)營業稅:中華人民共和國* * *和在中國境內提供本條例規定的勞務(以下簡稱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
(二)企業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除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外,其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均應依照本條例繳納企業所得稅。
2、計稅依據不同
(1)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營業稅的計稅依據是營業額、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價外收費包括手續費、基金、代收費、代收基金、預付資金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2)企業的全部純收益,不論其形成渠道是來自生產經營收入,還是來自企業對外投資收入和營業外收入,都應計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不論是否屬於企業,也不論其形成過程是否與企業生產經營直接相關,都不應計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
3.不同的稅率
(1)營業稅稅率:陸運、水運、空運、管道運輸、裝卸為3%。建築、安裝、修繕、裝飾及其他工程作業3%。轉讓無形資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商譽5%九、銷售房地產銷售建築物及其他土地附著物5%。
(2)所得稅稅率: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小型微利企業20%,新技術企業15%。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
第壹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營業稅。
第四條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按照營業額和規定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營業額×稅率。
營業額以人民幣計算。納稅人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營業額的,應當折合成人民幣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三條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其他費用,是指除成本、費用、稅金和損失以外,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費用。
第三十四條企業發生的合理工資、薪金,應當扣除。
前款所稱工資、薪金,是指企業在每個納稅年度支付給本企業聘用或者雇用的職工的全部現金或者非現金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職工聘用或者雇用有關的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