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
2、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復印件;
3、房管部門核發的房屋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4.土地管理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權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5、屬國有土地上新建房屋,尚未領取房屋所有權證或土地使用證的,則提供建設部門核發的施工許可證復印件;
6.屬新購住房且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土地使用權證的,提供購房合同、發票、商品房預售證明復印件;
7、屬公有住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的,提供房管部門出具的相關產權證明;
8.在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暫時無法提供產權證的,產權屬於鄉鎮政府的,鄉鎮政府可以出具同意使用該場地的證明;產權屬於農民或者村委會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區國土資源部門或者房管部門出具同意使用該場地的證明;
9.賓館、飯店、招待所等的營業執照。具有住宿經營範圍和房屋租賃經營範圍的企業;
10.財產屬於軍產的,提供南京軍區後勤部頒發的《軍用財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11.進入市場的,應當提供市場名稱登記證復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三條。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全體股東按照公司章程所認繳的出資額;
(3)股東* * *同意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