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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文物做設計侵權嗎

壹、用文物做設計侵權嗎

1、用文物做設計,是否會構成侵權。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確定。分別是:

(1)只要文物還沒有被註冊成商標,那麽就不會構成侵權;

(2)但是如果該文物已經被註冊成商標,用文物做設計的,就會構成侵權。

2、法律依據:

二、侵犯商標權的判斷標準是什麽

1、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壹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行為。這種行為是最常見的壹種商標侵權行為。它主要包括四種行為:

(1)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2)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3)在類似的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4)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近似的商標。

2、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在商標行政執法和司法實踐中,由於故意實施商標侵權假冒行為的企業往往具有較大的隱蔽性,銷售商標侵權商品的行為就成為我們最容易發現,也是最常見的商標侵權行為。由於商標侵權商品要通過銷售環節,才能使侵權人實現非法獲利,才能使消費者產生誤認和混淆,才能對商標註冊人的權益造成損害,所以查處銷售環節的商標侵權商品是制止商標侵權行為的壹個重要手段;

3、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商標標識是商標的載體,是商標的物質表現形式。有人將制造和銷售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的行為,比喻為商標侵權和假冒行為的源頭;

4、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反向假冒”。具體是指在商品銷售活動中將他人在商品上合法帖附的商標消除、變動或者更換,冒充為自己的商品予以展示或者銷售的行為。壹般來說,這種做法是居於市場壟斷地位的經營者扼殺新生的潛在的競爭對手,使其商標永遠無法與消費者建立聯系,無法形成自己獨立的銷售市場的不正當競爭;

5、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此種商標侵權行為主要包括:

(1)在同壹種或者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誌作為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潢使用,誤導公眾;

(2)故意為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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