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壹家三口剛壹下車,擡頭就看到壹塊牌子,上面寫著“好來屋”。我沒有壹眼看出錯誤,但我覺得很尷尬。我問爸媽:“妳覺得來家裏很尷尬嗎?”
?“錯了,應該是‘好萊塢’。”爸爸明顯比我強。
?爸爸提到這個之後,我立馬就認了。原來這是個賣東西的地方。再走幾步,哇!好壹個“穿著小外套的大男孩”。這個“孩子和衣服”應該是“異同”。不用說,這肯定是童裝。
?“那裏肯定還有更多。去那裏看看吧。”母親指著前面壹個熱鬧的地方。我們來到壹家賣鞋的商店,擡頭看“伊壹布舍”
?“取這個名字太妙了,‘步宅’,走宿舍,哈哈哈。老板真是開明!”我指著廣告。
?“爸爸,我餓了。”
?爸爸帶我去了壹家賣餛飩的,才看到商標上居然把餛飩寫成了“亂”!天啊,我要穿越時空回到盤古創世了。那場面叫混亂!天很黑...我和爸媽都笑了。“這可搞錯了!哈哈哈……”媽媽估計要笑死了,已經上氣不接下氣了。這個“餛飩”和“混沌”是天壤之別!這個還是挺有名的!這麽明顯的錯誤難道沒人發現嗎?他們對得起造字的老祖宗嗎?仔細看看這個“亂”,還是電腦打印出來的?現在的電腦對錯別字的處理這麽松懈嗎?
?此行之後,經過查找和討論,我們得出了壹個結論:錯別字主要分為兩類,壹類是故意寫錯的,壹類是不會寫造成的。故意的錯誤主要是老板根據他要賣的東西,找了壹些諧音成語,把諧音字改成他需要的字,讓他要賣的東西更突出,更吸引人。不會寫的時候壹般都是在手寫板上,錯誤壹般是幾個偏旁,而不是壹整字的錯誤。只要我們現在好好學習,這種現象就不會發生。
?經過這次調查,還有壹個隨時觀察錯別字的習慣,真是“穿鞋不用錐子——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