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大家祔葬墓石記翻譯如下:
明朝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農歷七月初四,余大家安葬在鐘山原野。
墓地西南方向,是宋文恪公的墓地;東北方向,是余公的墓地。這兩座墓地相距五裏,地勢大致相當。余公墓前有壹塊石碑,上面寫著:“明朝故監察禦史余公之墓。”這塊石碑是余大家的祖父所立,祖父親自書寫的。
余大家,是浙江杭州人。小時候喪父,非常孝順母親。長大後,娶了嚴氏為妻。生了兩個兒子:長子叫道,次子叫達。還有三個女兒:長女嫁給了徐家,次女嫁給了王家,三女嫁給了陳家。
余大家原本家境貧寒,依靠勤勞節儉發家致富。經營商業,在江湖間往來。等到兒子長大成人,家道逐漸昌盛。然而余大家並不因此自高自大,始終以仁義為重,周濟貧苦,不遺余力。他曾經捐款修建橋梁,以便利行路人;又施舍棺木,幫助貧困家庭。鄉親們都稱贊他,稱他為“仁義之士”。
余大家在擔任縣丞、縣令、知州等職務時,口碑頗佳。為官清廉,不貪取壹分壹毫。處理政務認真勤勉,使監獄裏沒有冤情。百姓們都敬愛他,如同敬愛父母壹般。他曾經說:“為官的人,應當以民為本,不能貪圖私利。”這句話足以成為所有官員的警示。
余大家在臨終之際,自知將死,對家人說:“我壹生問心無愧,死而無憾。”隨後沐浴更衣,端坐而逝。當時正是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農歷七月初四,享年六十壹歲。
余大家在安葬時,子孫們都遵循他的遺願,以簡樸為主。我深感余大家的恩德,因此作了這篇墓誌銘,以示永遠懷念。
全文如下:
大明嘉靖三十四年,歲次乙卯,七月初四日,余大家祔葬於鐘山之原。
墓之西南,為宋文恪公之墓;東北,為余公之墓。二者皆相去五裏,形勢相等。余公墓前有碑,題曰:“明故監察禦史余公之墓。”其碑為大父所立,大父實書之。
余大家者,浙江杭州人也。幼孤,事母至孝。長,娶嚴氏。生子二人:長曰道,次曰達。女三人:長適徐姓,次適王姓,次適陳姓。
家素貧,以勤儉起家。業商,往來於江湖間。及子成立,家道日盛。然余公不以此自驕,恒以仁義為務,周貧濟困,不遺余力。嘗捐金修築橋梁,以便行路之人;又施棺木,以濟貧困之家。鄉裏稱之,曰:“仁義之士。”
余公歷任縣丞、縣令、知州,所至有聲。居官清廉,不妄取壹錢。蒞事精勤,獄無冤滯。民愛戴之,如父母。嘗曰:“為官者,當以民為本,不可以貪圖私利。”其言足以為百官之戒。
余公之終也,自知其將死,謂家人曰:“吾生平無愧於心,死無憾。”遂沐浴更衣,端坐而逝。其時正嘉靖三十四年七月初四日也。享年六十有壹。
余大家祔葬,子孫皆遵其遺命,以儉葬為主。余深感余公之德,因作此石記,以誌不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