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梨村章氏從皖南涇縣遷來此地不過百年。由於元朝把整個社會分為四等:蒙古人、色目人、漢人和南人,實行民族壓迫政策。章氏在宋朝是做官的多,所以被劃為漢人之下的最下等人——南人,倍受壓迫。推翻了元朝統治,章氏宗親歡欣鼓舞,壹心想著要報效漢人政權大明朝廷。此時,東南沿海倭寇騷擾時有發生,於是,鬥民公帶著他的幾個兒子報名參軍,為國效力。
據《梨村章氏宗譜》記載:章鬥民,冊名辰,乳名高二,是仔鈞公的第二十三代孫,生元至治癸亥(公元1323年)十二月,五子壹女,分別排序是彥靈、泰遜、揚遜、住英、彥鋟、彥良,其中彥靈、泰遜、揚遜、彥鋟四子都隨父參軍,父親去世後,長子彥靈繼任當糧長。在壹次押運糧草途中,遭遇盜匪搶劫(壹說是因索要回扣遭拒絕後,遭小人暗算,在押運的軍衣和棉絮裏噴灑鹽水致使黴爛),損失巨大。朝廷追究責任,彥靈父子和四弟彥鋟多人被關被殺,泰遜、揚遜兄弟逃亡廣西,彥良也從家中逃亡外地(其時尚小,亦不在冊,多年後潛回)。原本是父子兄弟滿腔熱情的要報效朝廷,卻不料招致家破人亡的悲慘結局。這就像壹個興致勃勃的香客去廟裏燒香,卻不小心打碎了菩薩招致懲罰,情何以堪?此時家中僅剩住英和寡婦柯氏及未滿周歲的侄子,可謂家道危如累卵,系壹發於千鈞。家門不幸如此,住英作為姑娘毅然幫柯氏撐起了門庭。既要日夜勞作維持生活,又要撫養幼小的侄兒,還要防備外人欺侮,其艱辛可想而知。就這樣在淒風苦雨中度過了二十年,侄兒仲羲已長大成人,頂天立地,住英又幫侄兒成家,拜堂之日,住英私下對鏡壹照,頭上已生白發,然而自己為了這個家庭已錯過了出嫁的芳齡,不禁潸然淚下。侄兒發現自己結婚拜堂剌傷了姑母的心,從此立下規矩:凡本族子弟結婚禁止拜堂;並安慰姑母,為其養老送終。據宗譜記載:住英終身未嫁,享壽73歲。由於她為章氏扶孤寡、振衰微,犧牲了自己的終身幸福,而使章氏家族振興起來,功垂青史。明萬歷丙戌年,住英姑的侄玄孫時震公好友、文林郎汪士元曾為章氏宗譜撰寫“章貞女傳”,盛贊其功德。因此章氏子孫不忘玉姑婆的千秋恩德,世世代代傳頌著玉姑婆的故事,並把她的容像掛在祠堂中永享子孫後代祭祀,以告慰她的在天之靈。
有關玉姑婆助寡撫孤的動人事跡,在明清兩代的《貴池縣誌》、《池州府誌》、《安徽通誌》、《江南通誌》和《章氏會譜》裏都有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