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拼多多的擅自銷售問題,往往是廠家的渠道問題。
因為產品來自線下,很多擅自低價銷售的賣家,其實就是品牌的終端經銷商,或者低價從經銷商那裏拿貨。他們把它放到網上或者線下賣貨,或者把網店引流,或者產品不做了把接近成本價的貨清倉,等等。給品牌帶來了很多麻煩。那麽廠家/品牌應該如何處理這種擅自銷售的問題呢?
其實這個問題涵蓋了兩個問題:
1:我沒有給妳授權,商家也沒有授權銷售我們的商品。是否侵權?
2.使用我公司的產品商標來展示和宣傳商品的標題,是否屬於商標侵權?
我們可以分開來看這兩個問題。
1:擅自銷售我們的產品是否侵權?
根據拼多多知識產權平臺規則和商標使用權解釋,廠商與經銷商或代理商進行支付交易後,廠商收到貨款,代理商得到產品。除非廠家和代理商之間有獨立的經銷許可協議,比如不允許在拼多多平臺或類似的電商平臺上銷售,否則賣家無權限制該產品在任何渠道的銷售。因此,拼多多不接受以廠家未授權銷售為由發起的投訴。因此,按照常規理解,擅自銷售不能作為投訴的理由。
2.未經我司許可,使用我司商標宣傳推廣使用產品是否侵權。
(1)賣家銷售正品:如果賣家銷售的產品是廠家實際生產的正品,但未經廠家授權在拼多多平臺銷售,並使用相應的品牌商標或名稱進行展示和推廣的稱謂。根據《商標法》的解釋,制造商生產產品並銷售給代理商後,附在產品上的商標權已經用盡,銷售者正常使用產品商標或名稱來描述其銷售的產品,不屬於侵權行為,屬於合理使用範圍,因此制造商不能以侵犯商標專用權為由發起投訴或訴訟。
(2)銷售者銷售的產品不是正品或者銷售者無法證明產品的合法渠道:如果銷售者銷售的產品不是正品,或者銷售者無法證明產品的來源(即沒有收據、刮掉防偽碼、刮掉追溯碼等無法鑒別產品的真偽。),在這種情況下,使用廠商的商標進行宣傳展示,可以確認侵權行為的存在。1:假冒商標產品,2:欺騙消費者,3:賣假貨。遇到以上行為,可以直接提起知識產權投訴或者線下訴訟,以侵犯商標專用權的名義處理。
(3)賣家不是在銷售我們的產品:如果賣家不是在銷售我們的產品,而是在標題中使用我們的商標進行宣傳和展示,即存在商標濫用和不正當競爭,可以發起商標侵權投訴。
從上面的討論可以看出,拼多多商標侵權投訴的認定就是在這兩種情況下,很多廠家會問,如果賣家賣的是我們公司的產品,但是我們想處理這種行為,除了商標就沒有辦法了嗎?
拼多多知識產權保護平臺,除了商標權,還有:著作權(版權)、專利權、肖像權等途徑和方式進行投訴。具體情況可以根據各個廠家資質的不同來選擇。
版權可以在品牌網站或者拼多多旗艦店進行備案,賣家如果盜用我們享有版權的圖片或者視頻廣告可以進行投訴。
專利分為外觀設計專利、實用新型專利、發明專利等。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專利信息備案,然後發起相應的專利侵權投訴,刪除侵權鏈接。
肖像權主要是投訴未經授權使用我們的肖像權人進行宣傳展示,比如代言人、廣告對象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