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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品牌設計過程中需要註意什麽原則

心理學家通過壹項調查發現,人們接受到外界信息中的83%通過眼睛,11%借助聽覺,3.5%依賴觸摸,其余的源於味覺和嗅覺。因此,為了便於消費者認知和記憶,品牌設計的首要原則就是簡單醒目,便於記憶,使品牌能在壹瞬間吸引消費者的註意。

品牌是用於表達商品獨特性質,並與競爭者產品相互區別的主要標誌。為使消費者能從紛繁多樣的同類商品中迅速找到自己偏愛的品牌,商標設計應註意強調個性、突出特色,顯示獨特的風格和形象,使之明顯區別於其他同類產品。

品牌設計應力求構思新穎,造型美觀,既要有鮮明的特點,與競爭品牌有明顯的區別,又要切實反映出企業或產品的特征,暗示產品的優良屬性。

心理學研究表明:人們的註意力很難同時容納五個以上的要素。根據這壹原理,品牌名稱的設計要力求簡短,容易發音。

各國的商標法都明文規定了不允許註冊為商標的事物,如國徽、國旗和國際組織的徽章、旗幟、縮寫等,因此,在設計品牌時必須嚴格遵守法律規定。此外,不同國家、民族、宗教、地域的消費者有著不同的心理習慣,反映在品牌上有眾多的禁忌。同時設計時采用何種文字、語言也要格外註意,不然會造成誤解,影響銷售。

品牌名稱與品牌標誌協調互映,容易加深消費者和社會公眾對品牌的認知和記憶。“雀巢”(Nestle)是廣大消費者十分熟悉的品牌名稱,它是瑞士學者HenriNestle發明的育兒用乳制品品牌,此品牌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由於的英文含義有“舒適而溫暖地安頓下來”,“偎依”等意思,與英文Nest(雀巢)是同詞根。所以,在中文中壹並譯作“雀巢”,值得提及的是,“雀巢”品牌標誌是鳥巢圖案,這極易誘引人們聯想到待哺的嬰兒、慈祥的母親和健康營養的雀巢產品,如此,“雀巢”名稱與“雀巢”圖案的緊密結合,互相映襯與協調,使人們視名稱即知圖形,視圖形即知名稱,有較強的感召力。

總之,品牌設計不是空中建樓閣,而是要立足於企業的現實條件,按照品牌定位的目標、品牌形象的傳播要求來進行。只有為公眾所接受和認可,設計才是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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