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所得稅率優惠。高新企業享受15%的優惠所得稅率,相當於在原來25%的基礎上降低了40%。
(二)人才安居購房補貼。高新技術企業可以每兩年推薦壹位本公司的深圳高層次人才申請購房補貼,補貼標準為:按上年度深圳商品房均價補助不分面積大小,龍華新區80W(100%配套),寶安區48W(20%配套),光明新區55W(區每年補貼3W)其他區域均40W。
(三)高新技術企業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壹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四)高新技術企業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允許加速折舊的固定資產包括:1、由於技術進步,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的固定資產;2、常年處於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的固定資產。采取縮短折舊年限方法的,最低折舊年限不得低於本條例第六十條規定折舊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舊方法的,可以采取雙倍余額遞減法或者年數總和法。
(五)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六)取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後可享受各區相應認定補貼
羅湖、鹽田、光明新區、坪山區補貼30萬元;
福田、龍崗、龍華新區、大鵬區補貼20萬元;
南山和寶安補貼10萬元。
(七)進入高新區股份代辦系統進行股份報價轉讓的高新技術企業,予以最高180萬元資助。
(八)高新企業認定是新三板上市的必備條件,優先批準符合上市條件的股份制高新技術企業股票上市。
(九)高新企業認定是申請各級相關政府資金的必備條件之壹。
(十)高新企業可優先獲得辦公及工業用地的獲批。
(十壹)深圳市每年從債券發行總額中撥出20%的額度給符合發行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
(十二)在2008-2020年,深圳將建成500萬-600萬平方米創新型產業用房,支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
(十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將有效地提高企業的科技研發管理水平,重視科技研發,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能為企業在市場競爭中提供有力的資質,極大地提升企業品牌形象,無論是廣告宣傳還是產品招投標工程,都將有非常大的幫助。
(十四)高新技術企業對於任何企業都是壹個難得的國家級的資質認證,對依靠科技立身的企業更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其品牌影響力僅次於中國名牌產品、中國馳名商標、國家免檢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