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手機上下載浙江辦公APP並安裝;
2.打開浙江辦公APP,第壹次登錄,手機註冊;
3.註冊成功後,登錄李哲辦公APP,點擊相應菜單,進入“工商業務辦理”;
4.點擊“工商業務辦理”欄目下的“個體設立”,進入辦理頁面;
5.進入辦理頁面後,需要先選擇申報方式。有兩種模式,壹種是半程電子化,壹種是全程電子化。申請人可以選擇全程“不跑壹次”,也可以選擇中途“只跑壹次”。申請人選擇“半流程電子註冊”的,點擊“進入辦理”,提交預審材料。預審通過後,需要到窗口提交紙質申請材料才能取得營業執照。
6.申請人選擇“無紙化(全流程)電子註冊”的,點擊“進入辦理”。在平臺提交申請並通過工商部門材料預審後,系統會自動將手機消息推送給需要簽字的用戶。申請人點擊消息中的鏈接,即可在線瀏覽待簽署的申請材料,確認後掃描二維碼,再點擊“電子蓋章”完成在線手寫簽名,壹次性簽署全部材料。全程電子化報名是不需要提交紙質申請材料,預審通過後需要在APP內完成電子簽名。
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工商企業和個體經營者從事壹定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統壹規定。
登記事項有: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或者轉讓。
沒有營業執照,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不得開業,不得刻制公章、簽訂合同、註冊商標或做廣告,銀行不得開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條規定: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