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商標註冊 - 在我國商標權實際上是指商標權人對註冊商標享有的什麽

在我國商標權實際上是指商標權人對註冊商標享有的什麽

商標註冊人享有權利主要是指對註冊商標所享有的專用權,專用權包括了使用權、獨占去、禁止權、許可使用權、獨資權以及轉讓權等。

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的專用使用權,也有權許可他人使用商標以獲取報酬,依照法定程序將其註冊商標作為無形資產進行投資,通過法定程序將其註冊商標有償或者無償轉讓給他人,在經營活動中以其註冊商標設立抵押,作為無形財產,可以依照財產繼承順序由其繼承人繼承。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三條 經商標局核準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商標註冊人有權標明“註冊商標”或者註冊標記。

第四十三條 商標註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第六十五條 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其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依法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為和財產保全的措施。

第六十七條 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商標所有人依法對其註冊商標所享有的專有權利:

(1)專有使用權。商標所有人對自己的註冊商標享有排他性的獨占使用權,任何第三人不得在同類產品或服務上使用與商標所有人註冊之商標相同或相類似的標誌的權利。

(2)收益權---許可權。商標權人通過將商標許可他人使用而自被許可人獲得對價或報酬的權利,此即學說上的許可權。

(3)處分權

1、轉讓權。商標所有人可以將商標權轉讓給第三人,轉讓可以是有償也可以是無償。

2、出資。商標所有人可以用商標進行出資設立公司等企業法人或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等。

3、質押。商標所有人可以將商標出質,設定權利質權用以擔保自己或者第三人的債務。

4、拋棄商標權

  • 上一篇:翠綠色有機化學營養食品廣告全集(選59句)
  • 下一篇:奧迪車標(四個圓圈)是什麽意思?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