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知識產權:指用戶在* *巴巴中國網站(以下簡稱“* *巴巴”)上發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信息。
壹般侵權:1,在已發布的商品信息中不當使用他人商標權、著作權等權利或者使用旺鋪、域名;2、銷售商品涉嫌不當使用他人的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等權利;3.發布的商品信息或者使用的其他信息引起其他用戶混淆或者誤解的;
知識產權:是指權利人對其創造的智力活動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壹般包括商標權、專利權和著作權等,這些規則還包括肖像權和企業名稱權。
嚴重侵權: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出版、銷售復制其作品的圖書、音像制品、軟件;2.出版和銷售由非商品原產國的註冊商標所有人或其被許可人生產的商品。
二、知識產權侵權的處理
(1)扣除和處理
1,壹般侵權的處理
1.同壹用戶第壹次投訴同壹知識產權,扣4分。2.同壹用戶因同壹知識產權引發的投訴距被扣款的最後壹次投訴在5天以內(含5天)的,不再扣款;超過5天,視為重復投訴,重復投訴每次扣8分。3.用戶被處罰後,投訴人取消投訴,或者用戶提交反通知,巴巴對爭議的處理結果是接受反通知,那麽用戶因知識產權侵權投訴被扣的分數將被恢復。但即使投訴人取消投訴,因累計扣費分數達到60分及以上而被封賬號的用戶也不會追回扣費值。
投訴壹般侵權:1。同壹用戶第壹次被同壹知識產權起訴的,扣4分;2.同壹用戶再次被同壹知識產權起訴的,視為重復侵權,每次扣8分。但再次投訴時間在投訴成立之日起5日內(含5日)的,不扣分;超過5天,視為重復投訴,重復投訴,每次扣8分。
其他壹般侵權行為:其他壹般侵權行為首次成立的,扣4分;第二次及以上成立,扣8分;情節嚴重的,扣24分;情節嚴重的,包括但不限於錯放類別、使用變形文字、掩蓋商標、旺鋪裝飾、引流等逃避處罰的行為。
2.嚴重侵權的處理
第壹次被起訴
警告
第二項指控成立。
限電7天
第三項指控成立。
電力限制15天
如果同壹個用戶三次被指控嚴重侵犯同壹知識產權,將直接封停該賬號。
第四項指控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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