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藝術作品著作權侵權的認定如下:
(1)保證藝術作品著作權人權利的有效存在;
(2)確定藝術作品著作權人的保護範圍,包括思想和表達、獨創性、整體和部分的識別;
(3)確定被控侵權人的行為,包括與權利人作品的接觸、抄襲的認定、合理使用;
(4)侵權的最終認定和侵權責任的確認,包括對停止侵權的理解和賠償數額。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23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是權利人對下列客體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
(壹)作品;
(二)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三)商標;
(四)地理標誌;
(五)商業秘密;
(六)集成電路的布圖設計;
(七)植物新品種;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
二、藝術作品著作權被侵犯怎麽辦?
侵犯藝術作品版權的行為如下:
1,自己協商。如果侵權後雙方能夠和解,不僅能使著作權人迅速有效地實現和維護自己的權益,還能防止侵權人損害自己的名譽。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侵犯版權如何維權;
2.調解。是指雙方在第三方協助下協商解決糾紛的調解員範圍很廣,雙方可以選擇著作權行政管理機關、人民調解委員會、律師等可信賴的機構或個人主持調解。但調解必須以自願為原則,只要壹方不願意調解,就不能強制調解;
3.仲裁。雙方可以根據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或者著作權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仲裁往往僅限於合同糾紛,仲裁必須有書面協議或書面仲裁條款;
4.民事訴訟。著作權糾紛發生後,雙方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不願調解達成協議或者調解後反悔的;而且當事人沒有書面仲裁協議,也沒有版權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或者雖有仲裁裁決,但人民法院認為仲裁裁決在法律上不可執行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