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確定被控侵權的具體對象。被控侵權對象的確定由兩個方面的因素所決定,壹是被控侵權的商標,二是被控侵權的商標所使用的商品。
最後,將被控侵權對象與註冊商標和該註冊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進行比較,認定被控侵權的商標與註冊商標是否相同或者近似,以及被控侵權商標所使用的商品與該註冊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屬於同壹種類或者相類似。
通過認定侵權行為的三個基本程序,特別是經過將被控侵權對象與註冊商標和該註冊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進行比較後,就能認定是否構成商標侵權。
二、商標被侵權處理方法
1.有商標法所列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之壹,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
2.對於商標侵權糾紛,當事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3.進行處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當事人對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三、商標侵權程序
第壹步,全面搜集證據材料,包括國家行政機關的壹些公文、登記書、公證,舉證侵權人對被侵權人造成損失、產生影響的相關證據等,因為只有在證據充足的情況下,才有利於行政執法。
第二步,客觀分析案情選擇維權途徑,根據搜集的證據材料等事實依據,結合被侵權人的主觀傾向,選擇最符合實際情況的維權途徑。可以通過付出價值不大的行政程序,或選擇效率更高的司法程序,為了確保成功幾率,也可同時選擇多種程序,全方位保障被侵權人的利益。
第三步,制作投訴書或起訴書,投訴書或起訴書的制作要註意將事實和語氣有效地結合在壹起,陳述書應說明侵權人具體的侵權行為和強有力的論證分析,以利於案件的順利進行。投訴書或起訴書是直接影響案件進程的最直接因素。
第四步,被侵權人可以向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求處理,有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賠償額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潤或者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
四、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商標侵權行為的處罰
1.責令立即停止銷售;
2.收繳並銷毀侵權商標標識;
3.消除現存商品上侵權商標;
4.收繳直接專門用於商標侵權的模具、印版和其他作案工具;
5.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專門用於制造侵權商品、偽造註冊商標標識的工具、並可以處以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