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的使用價值體現於商標可區分同壹商品或服務的不同提供者,以方便相關公眾消費喜愛的商品或服務。若壹枚商標為廣大消費者熟知,其標識的商品和服務為消費者所青睞,商標價值自然就高。如何該商標取壹個具備價值的名字呢?
商標名字要便於記憶
對於消費者而言,如果商標很難記憶或是根本就不知道商標念作什麽,那麽這枚商標無疑是很失敗的。因此這就要求申請人要給商標取名時需要節制商標名字的長度,要留意降低消費者的記憶負擔,如此商標才能被消費者辨識記憶。如“阿裏巴巴”商標巧妙的運用疊詞,讀起來朗朗上口,十分利於記憶。
商標名字要便於理解
商標在容易記憶的基礎上,若還具有美好的含義,同時亦可以凸顯所標識的商品或服務特色;這枚商標就很容易為消費者理解接受,可以產生過目不忘的效果,商標價值自然會因之而提高。
如“香飄飄”商標用於奶茶之上,將奶茶的芳香四溢特點淋漓盡致的傳達出來,自上市後就頗受歡迎,“香飄飄”商標價值亦因之大幅提高。
商標名字要便於傳播
壹枚頗具價值的商標,不僅要易於記憶、便於理解,同時要利於傳播。商標作為使用於商業活動的中標誌,只有得到廣泛傳播,這枚商標的價值才能得以積累,並不斷提高。
如“蒙牛”商標簡單易記,又容易理解,很容易就讓消費者聯想到大草原和優質奶源;因而“蒙牛”牛奶在市場中備受歡迎,“蒙牛”知名度遍及全國,“蒙牛”商標價值自然不言而喻。
商標名字要具有壹定顯著性
商標局審查註冊商標申請時,常著重審查商標是否具有顯著性。若壹枚商標缺乏顯著性,難以區分所標識的商品或服務提供者,商標局將毅然駁回其註冊申請,不予註冊。
因此申請人在給商標取名時,必須使商標具備顯著性,如此其才能獲得這枚商標的專用權,才能在商業活動中排它使用此商標。
總之,申請人再給商標取名時,需要確保商標具備顯著性,進而確保商標名字易如記憶,便於理解、利於傳播,如此這枚商標定將備具價值。
2017年我國商標註冊申請量突破500萬大關,達到574.8萬件,比上年增長55.7%,申請量和增速均創歷史新高。
截至2017年年底,我國商標累計申請量2784.2萬件,累計註冊量1730.1萬件,有效註冊商標量1492萬件,連續17年位居世界第壹。
然而,中國的漢字,常用的不過兩三千個,再去掉那些具有貶義,不適合做商標的漢字,也就只有壹千多個漢字,就是這壹千多個常用的漢字組合起來的商標,已經被註冊了1500萬個,所以,商標註冊的難度就極大的提高了。企業在申請註冊商標時往往發現那些寓意美好、形象鮮明的商標早已被他人註冊。在這種情況下,您可以上八戒知產商標轉讓網()通過商標轉讓的的途徑快速擁有壹款優質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