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商標註冊 - 知識產權的內容

知識產權的內容

(1)知識產權是壹種無形財產。

(2)知識產權具備專有性的特點。

(3)知識產權具備時間性的特點。

(4)知識產權具備地域性的特點。

(5)大部分知識產權的獲得需要法定的程序,比如,商標權的獲得需要經過登記註冊。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通則》中規定了6種知識產權類型,即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發現權、發明權和其他科技成果權,並規定了知識產權的民法保護制度。《中華人民***和國刑法》中,也在第七節,以八條的篇幅,確定了知識產權犯罪的有關內容,從而確定了中國知識產權的刑法保護制度。此外,《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發明獎勵條例》等單行法和行政法規也都對相關的知識產權做了規定。

(1)著作權和鄰接權。著作權,又稱版權,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作者及其相關主體依法對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鄰接權在著作權法中被稱為“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

(2)專利權,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依法對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在壹定期限內享有的獨占實施權。

(3)商標權,即商標註冊人或權利繼受人在法定期限內對註冊商標依法享有的各種權利。

(4)商業秘密權,即民事主體對屬於商業秘密的技術信息或經營信息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

(5)植物新品種權,即完成育種的單位或個人對其授權的品種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權。

(6)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依法對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享有的專有權。

(7)商號權,即商事主體對商號在壹定地域範圍內依法享有的獨占使用權。

對於科技成果獎勵權、地理標誌權、域名權、反不正當競爭權、數據庫特別權利、商品化權等能否成為獨立的知識產權,在理論界存在較大分歧。

1893年,據《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成立的國際局與據《保護文學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成立的國際局聯合起來,組成了國際知識產權保護聯合局。1967年在斯德哥爾摩成立了世界知識產權組織,1974年成為聯合國專門機構之壹。中國已在1980年3月3日參加了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同年6月3日成為該組織的正式成員國。

世界知識產權日4.26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和阿爾及利亞在1999年的提案,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在2000年召開的第三十五屆成員大會上通過決議,決定從2001年起,將每年的4月26日定為“世界知識產權日”。4月26日是《建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生效的日期。

  • 上一篇:浙江澤大律師事務所的服務範圍
  • 下一篇:智商最高的人的表現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