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知識面
知識產權是“基於創造性成果和工商標記依法產生的權利的統稱”。三種主要的知識產權是版權、專利權和商標權,其中專利權和商標權也統稱為工業產權。知識產權英文是“Intellectual property”,也譯為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或知識產權。
2021 1實施的《民法典》第壹百二十三條規定:“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是權利人對下列客體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作品;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商標;地理標誌;商業秘密;集成電路的布圖設計;植物新品種;法律規定的其他對象。”
2022年8月,中國知識產權學會發布了《知識產權鑒定管理標準》、《專利鑒定標準》、《商標鑒定標準》等三大系列知識產權鑒定團體標準。
知識產權是“基於創造性成果和工商標記依法產生的權利的統稱”。三種主要的知識產權是版權、專利權和商標權,其中專利權和商標權也統稱為工業產權。知識產權英文是“Intellectual property”,也譯為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或知識產權。
2021 1實施的《民法典》第壹百二十三條規定:“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是權利人對下列客體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作品;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商標;地理標誌;商業秘密;集成電路的布圖設計;植物新品種;法律規定的其他對象。”
從表面上看,知識產權可以理解為“對知識的財產權”,其前提是知識具備成為合法財產的條件。然而,知識的本質是壹種客觀的、自由流動的信息。壹旦作為信息的知識被傳播,提供這種信息的人就不能獨占地控制這種信息。
那麽這些信息所表達的智力成果就不能成為法律意義上的信息創造者的財產。知識產權法律制度通過給予智力成果的創造者專有的使用權和轉讓權,創造了壹種前所未有的產權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