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以上問題,作為壹個真正的自由主義者,我們必須深入思考,澄清。否則會陷入矛盾。
我通讀了米塞斯的壹些主要著作,瀏覽了哈耶克的幾份文獻。試著回答和澄清上面的壹些問題。供同行交流討論。
財產權,即財產權利,是指對財產的處置權和對財產使用所帶來的收益的擁有權。知識產權是壹種特殊的財產權,也可以稱為無形財產權,主要指專利權和產品商標權。專利權可以產生壟斷,而商標權永遠不會。特權是壹種特殊的安排,它有利於某些個人或特定的社會階層,而犧牲了其他個人的利益。
如果我們同意上面的定義,那麽就有壹些結論了。知識產權,財產權,特權都是權利,基本上能給擁有者帶來利益。產權是自由經濟的基礎,是社會繁榮的必要條件,而特權最終損害的是社會各階層的利益。
知識產權不是特權,為什麽?原因有二:第壹,知識產權不是對某些人的特殊安排,任何有能力獲得知識產權的人或企業都可以擁有。第二,知識產權不損害除所有者以外的任何人的利益。即使因專利權而存在壟斷,這種壟斷利益也是在專利產生的經濟利益之前沒有人擁有的利益。有些人會爭辯說,專利權人損害了同類產品商人的利益。這種認識上的謬誤,熟悉自由市場經濟的人應該都清楚,我就不多說了。
最後,我想討論壹下米塞斯和哈耶克對基本失業救濟的態度。我感覺米塞斯似乎反對所有的福利制度,而哈耶克不是。在這壹點上,我更贊成哈耶克的主張。當然,具體的政策手段值得探討。為了不讓米塞斯團隊成員失望,我想發表壹個聲明。我認為米塞斯是迄今為止人類最偉大的思想家和經濟學家,沒有人能和他相比。哈耶克也很優秀,但與米塞斯相比還有相當大的差距。但是,米塞斯絕不能被神化。在這種情況下,米塞斯會死不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