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近年來本市檢察機關辦理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的情況
2005年至2009年上半年,本市檢察機關***受理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嫌疑人510人,經審查批準逮捕431人,不批準逮捕74人。同期受理移送審查起訴案件418件746人,經審查向法院提起公訴348件583人,法院作有罪判決336件554人。〔1〕
根據筆者對嘉定區人民檢察院的調研,2005年至2009年上半年,該院***辦理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17件26人,涉及假冒註冊商標罪8件10人;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7件12人;侵犯商業秘密罪1件3人;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罪1件1人。受理的起訴案件經法院審判均作有罪判決,其中判處5年以下及緩刑的案件為10件13人,判處5年以上及緩刑的案件為1件1人。
據相關統計,1993年6月至2005年6月,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受理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25件36人,年平均不到2件,但2005年7月至2008年9月,僅發生在張江高科技園區的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就達46件77人,年平均升至15件以上,呈明顯上升狀態。〔2〕?
二、本市辦理侵犯知識產權案件的特點分析
就本市目前所辦理的侵犯知識產權的犯罪案件,經分析,其具有如下特點:
(壹)案件類型較為集中
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涉及7個罪名。但從本市檢察機關2005年至2009年上半年受理的知識產權犯罪案件情況分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案件占到了絕大多數,其次是假冒註冊商標罪,涉及的罪名相對比較集中。〔3〕?
在嘉定區人民檢察院辦理的侵犯知識產權案件中,以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案件為主,占案件總數的88%。侵犯的註冊商標主要是“中華”、“綠雙喜”、“Philips”、“上海大眾”、 “Canon”、“hp”等中外馳名商標,涉及商品通常為煙草、燈具、墨盒等生活、辦公常用品,但也不乏恒溫恒濕試驗機、超聲波流量計等技術儀器。在這些案件中,由於假冒名牌產品投入成本低、獲利巨大,通過假冒馳名商標獲取暴利成為此類犯罪的壹個顯著特點。
(二)涉案主體身份復雜,文化程度相對較高
據本市檢察系統的統計數據,涉案主體身份復雜,其中專業技術人員11人,領導幹部52人,管理人員96人,無業人員323人,其他人員249人。涉案人員中具有中學以上學歷的有634人,占到了80%,其中大學及以上學歷的有117人。
在嘉定區人民檢察院辦理的知識產權犯罪涉案人員中,4人為企業法定代表人,1人為銷售經理,1人為采購員,2人為工人,1人為非國有單位工作人員,2人為個體勞動者,6人為農民,4人為無業人員,2人為其他職業。其中,1人為大學本科學歷,2人為大專學歷,4人為高中學歷,9人為初中學歷,8人為小學學歷。
(三)犯罪趨向組織化、規模化
壹是***同犯罪及團夥作案多,內部組織較嚴密,制假、銷售、聯絡和運送都有明確的分工。這種情況在全市具有普遍性,如靜安區人民檢察院2006年1月至2009年4月***受理19名嫌疑人,***同犯罪有17人,占89.4%。
二是此類犯罪趨於組織化、智能化,目前制假售假已不再局限於小作坊方式,而是趨於組織化、智能化,逐步形成了專業化分工及壹條龍服務。另外,犯罪分子往往利用壹些專業的技術手段,使假冒商品的仿真程度越來越高,讓壹般消費者難以識別,同時對打擊犯罪也帶來壹定的難度。
(四)打擊和查處此類犯罪難度加大
首先,由於制假地和售假地往往分離,制假工廠通常是分布在外地各省市,單查處售假地通常很難查到假貨源頭,給查處此類犯罪帶來了很大的困難。只有加大對倉儲地的打擊力度,通過對假貨存儲倉庫的打擊,才能查獲大量侵犯知識產權的商品。其次,犯罪主體智能化程度比較高,善於利用監管薄弱環節實施犯罪。其中不少案件是利用網絡售假以及侵犯網絡著作權,網絡犯罪的出現也給取證技術和時效提出了更高要求。最後,犯罪分子往往通過做假賬或不做賬的手段來逃避查處,即使被查獲,也會給檢察機關查清全部經營數額和違法所得數額增加難度。
(五)判處緩刑、輕罪比例較高
在嘉定區人民檢察院四年六個月的統計範圍內,***有10件14人(其中2件5人改變罪名為銷售偽劣產品罪)經檢察機關提起公訴,人民法院依法審判,其中被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緩刑的案件***計10件13人,占93%。可見,法院對此類案件判處緩刑、輕罪比例較高,分析其原因,主要有:首先,案件涉案金額相對不高,其中有些案件是因為難以查清全部違法所得額。其次,社會危害程度相對不大,犯罪分子除銷售假冒產品謀取高額利潤外,尚沒有造成人身傷害等其他情節嚴重的危害後果。再次,充分考慮到犯罪分子的認罪態度,酌情從輕判處。
三、辦案與法律適用中遇到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壹)侵犯知識產權案件存在不少法律適用的疑難問題
雖然刑法規定了侵犯知識產權案件犯罪構成要件及刑罰處罰標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也就審理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出過相關司法解釋,但是在具體辦案實踐中案件情況復雜,新問題多。如對於處於輔助地位的涉案人員是否認定為***犯及如何處理問題,司法實踐就認識不壹,在處理上也差異較大,不利於體現法律適用的公平性。盡管《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16條規定:明知他人實施侵犯知識產權犯罪,而為其提供貸款、資金、賬號、發票、證明、許可證件,或者提供生產、經營場所或者運輸、儲存、代理進出口等便利條件、幫助的,以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的***犯論處。但從司法實踐的具體情況來看,對於這些處於輔助地位的涉案人員,有的未被納入刑事程序,有的未被批準逮捕,有的未被起訴,有的最終未被法院定罪判刑,如在塗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案中,許某明知塗某非法經營假冒香煙,為賺取運費,而提供車輛和運輸等幫助行為,公安機關提請檢察機關批準逮捕,但因其幫助行為情節顯著輕微,不構成犯罪,未予批捕。當前司法實踐出現這些問題的主要原因在於對“犯罪情節較輕”、“情節顯著輕微”的認識存在分歧。
另外,辦案人員對如何正確把握犯罪構成要件,如何確定涉案數額、情節、後果等定罪量刑標準等方面存在法律適用上的疑問或爭議。如知識產權違法行為查處力度較大,而移送司法機關並最終被處以刑罰的案件很少,主要原因就在於犯罪數額標準的彈性空間及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的各職能部門對定罪標準的認識偏差。
(二)定罪量刑規則不統壹,處罰不壹
侵犯商標權犯罪與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非法經營罪交叉競合。盡管《關於辦理生產、銷售偽劣商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關於辦理生產、銷售假藥、劣藥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及《關於辦理假冒偽劣煙草制品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問題座談會紀要》均明確上述罪名交叉競合時“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但從判決情況看,司法機關對此類案件的定性仍有較大差異。
由於三罪交叉競合情況主要集中於假煙、假酒類案件,而這類案件往往表現為犯罪嫌疑人被抓獲時當場繳獲假煙、假酒,此時,這些假煙、假酒處於尚未銷售的狀態。另外,在查獲的贓物中,除假煙、假酒外,往往也混雜著真煙、真酒的情況。如在林某某壹案中,煙草專賣局接舉報將林某某抓獲,當場從林某某駕駛的面包車及住處查獲真品煙900余條,價值3萬余元,假冒煙11000余條,價值53萬余元。檢察機關認為,綜合比較三個罪名,處罰較重的應是非法經營罪,但法院認為該案應定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爭議的焦點就在於:1、三罪名在進行比較時,尚未銷售的假煙是否應先將總數額除以3,再作為比較的依據;2、同批貨物中既有真煙又有假冒註冊商標的卷煙時“銷售金額”和“貨值金額”如何計算;3、如果卷煙經鑒定為假冒註冊商標且偽劣卷煙,即假冒偽劣同時存在,三罪名的比較是否存在傾向性。可見,司法機關對銷售假冒偽劣卷煙的行為如何適用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存在不同的理解和處理方法。
(三)侵犯知識產權案件存在大量刑民交叉的情況
由於知識產權發展迅猛以及知識產權案件的復雜性,導致法律規定往往滯後於現實中的知識產權案件,特別是在知識產權刑民交叉案件的處理方面,我國法律沒有專門規定,只能參照處理經濟糾紛和經濟犯罪的刑民交叉案件的規定進行審查。因此,對如何處理知識產權刑民交叉案件,理論探討和司法實踐中存在著很大的爭議。
(四)辦案人員的專業知識水準尚未達到辦案要求
侵犯知識產權案件對具體辦案人員的專業性要求較高,在很多具體案件中,對定性是否構成侵犯知識產權的犯罪,是否應當受到刑罰處罰,在理論上尚存在很多爭議。同時,由於檢察機關中的辦案人員大多沒有學習過相關知識產權方面的專業知識,對許多類型的知識產權案件中涉及的專業問題沒有實踐經驗,致使有時辦案人員對如何甄別、固定證據,會無所適從。
四、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的對策研究
(壹)正確適用法律,依法打擊犯罪
在具體辦理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時,要嚴格按照刑法分則第三章第七節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侵犯知識產權案件司法解釋的有關規定,正確把握犯罪的構成要件,準確適用認定數額、情節、後果等定罪量刑的標準。在處理知識產權案件尤其是刑民交叉案件時,應嚴格遵循刑訴法和民訴法的相關規定,沿用傳統刑民交叉案件的處理機制,即通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和刑民兩個單獨訴訟等方式來解決侵犯知識產權的刑民交叉案件。(二)創新辦案機制,切實保證案件的質量和效率
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專業性強且涉及的知識領域較為廣泛,既要求辦案人員有豐富的刑法、民商法知識,同時還需要相關犯罪證據的收集固定、審查甄別等專業水平。為此,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根據上海市人民檢察院關於侵犯知識產權案件由專人審理的工作要求和浦東新區知識產權案件多發的特點,從公訴處抽調了壹批業務骨幹對知識產權犯罪案件實行專業化辦理。該院還積極探索辦理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公訴部門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工作的新機制,適時派員參與案件研究、復核證據、對犯罪嫌疑人的訊問或其他取證工作,以提高偵查取證的準確度和針對性。上述的措施即采用了“專人、專事、專用”的創新辦案機制,對提高辦案人員專業素質,加大打擊犯罪力度,確保案件質量和效率都具有明顯效果。
因此,檢察機關應根據各地的不同情況和特點,提出相對切實可行的方案,各地的檢察機關也應當互相溝通,吸取同類或類似案件的辦案經驗,努力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的案件,有效保護知識產權人的合法權益。
(三)學習專業知識,提高辦案質量
高素質的辦案人員是確保案件質量的前提。知識產權案件涵蓋領域廣泛,既涉及刑事,又涉及民商法學中的知識產權部分,同時還需要辦案人對品牌本身的特性有壹定的了解。這種跨學科的特點,相較於其他類型的刑事案件,對辦案人員的綜合素質有著更高的要求。在辦案人員中培養熟悉知識產權的業務骨幹,並在實踐中結合各區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的特點,有針對性地加強培訓與學習,這樣不僅有利於打擊知識產權犯罪,提高辦案的效率和質量,也有利於增強企業界對司法機關能通過刑事手段來保護其知識產權的信心。
(四)加強普法宣傳,動員自身維權
檢察機關要積極參與、配合相關部門作好知識產權保護的宣傳工作,要與有關部門壹起通過電視、報紙、網絡等大眾媒體以及“4.26”世界知識產權日,大力宣傳知識產權保護的知識,普及《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等法律法規,同時考慮到刑法的威懾力,也要宣傳對侵犯知識產權的懲罰措施。檢察機關可選擇典型案例,以案釋法,威懾知識產權違法犯罪活動,教育公眾和企業尊重知識產權,自覺遵法守法;同時要宣傳、動員通過舉報、投訴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檢察機關還可通過檢察進社區、單位等方式來加以宣傳,特別是曾被侵害的企業、單位的回訪制度,對侵犯知識產權案件進行跟蹤回訪,聽取企業對案件處理結果的意見,加大法制宣傳和保護的力度。
(五)增進協調溝通,形成打擊合力
目前我國對知識產權在刑事保護的範圍、程度上還與世界上發達國家存在著差距,所以各司法機關、行政執法部門和經濟管理部門要切實發揮各自的職能作用,既要分工,也要合作。檢察機關要加強與人民法院、公安機關的聯系與溝通,及時研究辦案中遇到的法律適用、性質認定、證據規格等具體問題,爭取工作上的相互支持,提高辦案和訴訟效率。同時還要主動加強與工商、海關、質檢、藥監、版權、專利等行政執法部門和經濟管理部門的協作,在信息溝通、案件移送、調查取證等方面密切配合,實現行政執法與刑事執法的有效銜接,促進執法資源的合理利用,形成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的合力。
來源:環獵商業調查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