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脂硯齋重評石頭記 二十九回後點評變少了 有時候壹整回只點評壹兩句 請問這是為什麽呢?

因為當時幫助曹公整理文稿、寫評語的時候她是萬萬沒有想到紅樓夢八十回後的文稿會迷失無考(就是失傳了)。

但是,關於後三十回佚稿中的內容,推斷大體如下:

1,迎春被孫紹祖虐待致死。

依據:第5回《金陵十二釵判詞》有雲:“子系中山狼,得誌便猖狂。金閨花柳質,壹載赴黃粱。”又,第79回(水括號)回目雲:“賈迎春誤嫁中山狼”。

2,香菱被夏金桂虐待,病重而死。

依據:第5回《金陵十二釵判詞》有雲:“根並荷花壹莖香,平生遭際實堪傷。自從兩地生孤木,致使香魂返故鄉。”又,戚序本第80回(水括號)回目為“姣怯香菱病入膏肓”,可知香菱之死即在八十回結束後不久。

3,由南安太妃作媒,探春嫁北靜王為續弦。不久,北靜王犯事,被流放海疆,探春亦隨之流落遠方。

依據:第5回《金陵十二釵判詞》有雲:“才自精明誌自高,生於末世運偏消。清明涕送江邊望,千裏東風壹夢遙。”第63回探春抽取“杏花”簽雲:“日邊紅杏倚雲栽”。註雲:“得此簽者,必得貴婿。”眾人笑說:"我們家已有了個王妃,難道妳也是王妃不成。”由此可知:壹,探春所嫁為“貴婿”,而且很可能是王爺壹類的人物。二,探春嫁後不久即流落遠方。

按:關於探春遠適,傳統的說法是探春被朝廷選中,以“和番”的名義,嫁與某外國君主。電視連續劇《紅樓夢》,以及兩位現代的續紅者——張之、周玉清,皆采用此種寫法。但我以為皆不如嫁與北靜王合適。第壹,當時清朝國力盛大,無需用這種比較屈辱的方式與其它國家締約。第二,如果是嫁給外國君主,無論後來賈府衰敗與否,對於探春命運的影響,都不可能很大,這樣就無法突出其“生於末世運偏消”的悲劇了。但如果是嫁給北靜王,則北靜王與賈府是“六親同運”,賈府的“末世”,即可以牽連出北府的衰亡。第三,歷史上的曹家從未出過“番妃”,而曹雪芹之姑母曹佳氏卻嫁給了平郡王訥爾蘇,做了郡王福晉(俗稱“王妃”)。寫探春嫁給親王或郡王,對作者來說,更具有現實感。

4,賈寶玉第壹次丟失通靈寶玉。鳳姐在王夫人正房附近的某個穿堂門前拾到此玉。

依據:庚辰本第23回有雙行夾批雲:“妙!這便是鳳姐掃雪拾玉之處,壹絲不亂。”

5,由賈母做主,寶玉與黛玉訂婚。黛玉屢勸寶玉走“正路”,以至於同寶玉發生口角沖突。黛玉亦由此病情加劇。黛玉自知不久於人世,提議與寶玉解除婚約,並力勸寶玉另娶。寶玉含悲答應,並問黛玉詢問應另娶何人,黛玉推薦寶釵。

依據:第66回,興兒雲:“……他(寶玉)已有了,只未露形。將來準是林姑娘定了的。因林姑娘多病,二則都還小,故尚未及此。再過三二年,老太太便壹開言,那是再無不準的了。”可知,黛玉早就是賈母理想中的孫媳,只是當初年齡小,未便挑明而已。到了八十回以後,二玉的關系應該明朗化了。又,第63回黛玉抽取“芙蓉”簽雲:“莫怨東風當自嗟”。可知寶、黛之最終分離,並非家長或其它外力幹涉所致,問題恰恰出在他們自身思想性格的分歧之上。黛玉屢勸寶玉走“正路”,照應第9回黛玉勸寶玉“蟾宮折桂”,第34回勸寶玉“妳從此可都改了罷”,以及第79回勸寶玉“我勸妳把脾氣改改罷”。亦照應黛玉詩中“邀恩寵”、“獨立名”、“雙瞻禦座引朝儀”等文句。此為寶、黛最終不得不分道揚鑣的根源。第63回黛玉抽取“芙蓉”簽,又註雲:“自飲壹杯,牡丹陪飲壹杯。”可知,後文中應有黛玉推薦寶釵代任的情節。

6,黛玉病故,寶玉、寶釵俱往瀟湘館痛悼不已。

依據:庚辰本第42回有回前總評曰:“釵、玉名雖兩個,人卻壹身,此幻筆也。今書至三十八回時已過三分之壹有余,故寫是回,使二人合而為壹。請看黛玉逝後寶釵之文字便知余言不謬矣。”可知,後三十回佚稿中有黛玉逝後寶釵痛悼的文字,足顯釵、黛二人不愧為閨中知己。

7,寶玉與諸公子在“射圃”,賭箭散心。寶玉將隨身攜帶之金麒麟,輸於衛若蘭。

依據:庚辰本第31回有回前總評曰:“金玉姻緣已定,又寫壹金麒麟,是間色法也。”同回又有回末總評曰:“後數十回若蘭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綱伏於此回中,所謂草蛇灰線,在千裏之外。”可知,寶玉所佩金麒麟,終落入衛若蘭之手,成為連接衛若蘭與史湘雲的信物。壹如寶玉的汗巾子連接了襲人、蔣玉菡壹樣。

8,賈府處境日益窘困,元春為挽回敗局,向賈母建議同薛家聯姻,讓寶玉娶寶釵。賈母本不情願,但最終還是被元春說服。於是,寶玉、寶釵奉元妃懿旨而訂婚。

依據:賈母本中意於黛玉,而不甚喜寶釵,第53回“榮國府元宵開夜”,賈母獨將寶釵排擠出主桌,即是明證。而元春看中薛家財富,認為將來可作為政治鬥爭的資本,從第28回她賞賜寶釵的禮物獨與寶玉相同,可以表明。故,寶玉、寶釵能夠締結姻緣,關鍵在元春,而不是賈母。但電視連續劇《紅樓夢》,以及張之、周玉清等人,俱讓元春不經過賈母,直接下旨命寶玉、寶釵成婚,則也是不妥。因為賈母畢竟是壹家之主,又是長輩。元春若不經賈母的同意,就在寶玉的婚事上自作主張,就太不符合其“賢孝”的性格了。所以,合適的寫法應該是元春最後說服了賈母。

按:傳統的看法是寶玉、寶釵即於此時奉旨完婚,寶釵嫁入賈家,此說亦通。但我還是更傾向於認為,寶玉、寶釵此時僅僅訂婚而已。二人的完婚,應在賈家破敗之後。理由有二:壹,“奉旨完婚”壹類的情節,在當時的諸多“才子佳人”小說當中泛濫成風。《紅樓夢》作為當時那些“才子佳人”小說的對立產物,當不至於重蹈舊套。作者必另生壹變局,然後使二人成婚,方能“開生面”、“立新場”。二,第5回《嘲通靈頑石詩》有雲:“好知運敗金無彩,堪嘆時乖玉不光。”其側有脂批雲:“又夾入寶釵,不是虛圖對得工。二語雖粗,本是真情,然此等詩只宜如此,為天下兒女壹哭。”——“金”、“玉”對舉,是在“運敗”、“時乖”以後。第37回寶釵作《白海棠詠》有雲:“淡極始知花更艷”。如果寫她是在明知賈府已敗的情況下,仍毅然嫁給寶玉,就最能體現出這種精神。

9,某個寅年與卯年相交的除夕,元妃突然薨逝。不久以後,賈母亦因悲傷過度而去世。

依據:第5回《金陵十二釵判詞》有雲:“二十年來辨是非,榴花開處照宮闈。三春爭及初春景,虎兔相逢大夢歸。”諸本皆作“虎兔”。己卯本作“虎兕”,誤。考察其文意,所謂“二十年來辨是非”當隱指曹家於雍正六年(公元1728年)被抄家以後的二十年間,不斷追問、反思其家道敗落之根源的壹個過程。“虎兔相逢大夢歸”則應該是隱指康熙六十壹年壬寅(公元1722年)到雍正元年癸卯(公元1723年)的那個虎年與兔年之交,是曹家命運發生轉折(即由先帝寵臣變為被當今嫌惡的憎臣)的壹個關口。基於此,作者很可能把元春之死安排在某個寅年與卯年相交的除夕。

10,在復雜的政治鬥爭中,賈府及北靜王的對頭——忠順王府漸據上風。賈雨村臨陣反水,上告賈府諸多惡事。賈赦(逼死石呆子)、賈璉(國喪家孝期間公然納妾)、王熙鳳(逼死張金哥、尤二姐,私藏江南甄家財物,非法放高利貸等等)相繼案發,被捕入獄。最終引發賈府被抄家籍沒。同時,賈寶玉被賈雨村、賈環等以“逼y(水括號)母婢,不遂致死”的罪名誣告,亦被捕,與鳳姐壹同關押在獄神廟。紅玉、茜雪前往探監,安慰鳳姐、寶玉。又積極跑腿活動拉關系,終於使寶玉、賈璉、鳳姐等相繼獲釋出獄。

依據:賈赦逼死石呆子,賈璉國喪家孝期間公然納妾,王熙鳳逼死張金哥、尤二姐,私藏江南甄家財物,非法放高利貸等等,前八十回中俱有詳細交代。賈雨村、賈環等人的人品,前文亦交代得很清楚。“獄神廟”壹節,有關的脂批和笏評極多。比如,庚辰本第20回眉批:“茜雪至獄神廟”方呈正文。襲人正文標目曰‘花襲人有始有終’,余只見有壹次謄清時,與‘獄神廟慰寶玉’等五六稿,被借閱者迷失,嘆嘆!丁亥夏。畸笏叟。”又如甲戌本第26回眉批:“獄神廟紅玉、茜雪壹大回文字惜迷失無稿。”甲戌本第27回(水括號)回末總評:“鳳姐用小紅,可知晴雯等埋沒其人久矣,無怪有私心私情。且紅玉後有寶玉大得力處,此於千裏外伏線也。”——均可以為參考。

11,賈府被抄家籍沒後,子孫風流雲散。賈寶玉出獄後居無定所。薛姨媽不負前約,將寶釵嫁給寶玉。婚後,寶玉即隨寶釵居住於薛家。寶釵知寶玉因抄家入獄事內心傷感,遂壹襲人壹道百般安慰寶玉,引他開心。寶玉未料到在黛玉病逝,賈府破敗以後,竟還有如此壹段溫情,心中感念寶釵、襲人不已。

依據:第5回《嘲通靈頑石詩》有雲:“好知運敗金無彩,堪嘆時乖玉不光。”其側有脂批雲:“又夾入寶釵,不是虛圖對得工。二語雖粗,本是真情,然此等詩只宜如此,為天下兒女壹哭。”——“金”、“玉”對舉,是在“運敗”、“時乖”以後。第37回寶釵作《白海棠詠》有雲:“淡極始知花更艷”。亦是寶玉、寶釵為患難夫妻的寫照。當然,按傳統的看法,寶玉、寶釵在賈府抄家前即已“奉旨完婚”,後來壹同落入貧困,***度患難,這樣解釋亦通。但當時眾多才子佳人小說都偏愛寫男女主人公“奉旨完婚”。如果曹雪芹也這麽寫,則顯然有重復別人舊套的嫌疑。關於寶釵婚後安慰寶玉,引他開心,有庚辰本第20回雙行夾批可為明證:“若壹味渾厚大量涵養,則有何可令人憐愛護惜哉?然後知寶釵、襲人等行為,並非壹味蠢拙古板以女夫子自居,當繡幕燈前、綠窗月下,亦頗有或調或妒、輕俏艷麗等說,不過壹時取樂買笑耳,非切切壹味妒才嫉賢也,是以高諸人百倍。不然,寶玉何甘心受屈於二女夫子哉?看過後文則知矣。”

12,賈璉、鳳姐被羈押期間,巧姐被王仁、賈芹合夥賣入青樓。劉姥姥傾家蕩產將巧姐贖處。後巧姐即嫁與板兒為妻。

依據:關於巧姐被騙賣,第5回《紅樓夢曲·留余慶》有雲:“留余慶,留余慶,忽遇恩人;幸娘親,幸娘親,積得陰功。勸人生,濟困扶窮,休似俺那愛銀錢忘骨肉的狠舅奸兄!正是乘除加減,上有蒼穹。”可知,騙賣巧姐的是她的“狠舅奸兄”——即王仁、賈芹。程高本說騙賣巧姐的是賈蕓,大謬。在脂評本中,賈蕓是俠肝義膽之人,他和小紅、茜雪為營救鳳姐出獄,出過大力,不可能做這種缺德事。有論者懷疑騙賣巧姐的是賈環,亦不對。因為賈環實為巧姐之叔,既非“狠舅”,亦非“奸兄”。關於劉姥姥救巧姐,第5回《金陵十二釵判詞》是最好的證明:“勢敗休雲貴,家亡莫論親。偶因濟劉氏,巧得遇恩人。”關於巧姐嫁板兒,第41回有壹段描寫:“那大姐兒因抱著壹個大柚子玩的,忽見板兒抱著壹個佛手,便也要佛手。丫鬟哄他取去,大姐兒等不得,便哭了。眾人忙把柚子與了板兒,將板兒的佛手哄過來與他才罷。那板兒因頑了半日佛手,此刻又兩手抓著些果子吃,又忽見這柚子又香又圓,更覺好頑,且當球踢著玩去,也就不要佛手了。”庚辰本有雙行夾批雲:“小兒常情遂成千裏伏線。”又雲:“柚子即今香團之屬也,應與緣通。佛手者,正指迷津者也。以小兒之戲暗透前回通部脈絡,隱隱約約,毫無壹絲漏泄,豈獨為劉姥姥之俚言博笑而有此壹大回文字哉?”可知,作者是借“佛手”指點迷津,讓巧姐嫁給了板兒。

13,平安州那壹夥強盜被官軍剿滅。被捕強盜供柳湘蓮為“匪首”,薛蟠由此被控為最大的“窩主”,被捕入獄。薛姨媽為營救兒子出獄傾家蕩產,薛家由此而急劇衰敗。

依據:第1回《好了歌註》雲:“訓有方,保不定日後作強梁。”甲戌本有側批雲:“柳湘蓮壹幹人。”可知柳湘蓮後來是做了強盜。他與第66回在平安州打劫薛蟠的那壹夥強盜實是同夥。甚至,整個打劫,連同柳湘蓮救薛蟠,都是他們事先策化好的圈套。目的就是通過這件事,讓柳湘蓮與薛蟠和好,以後好詐取薛家財富,或者利用薛家的商業網絡,以便於銷贓。只是柳湘蓮自己的意外出家,中止了強盜們的這項圖謀。但薛蟠稀裏糊塗地與“盜首”結為拜把兄弟,這正是他日後的取禍之由。

14,薛家既敗,寶玉、寶釵的生活日益窘困。寶玉決意遣散眾丫鬟,但丫鬟們誰也不肯離開。於是,寶釵帶頭遣散了鶯兒(鶯兒後來可能是嫁給了茗煙),襲人亦帶頭離開了寶玉家,回到兄嫂那裏。花自芳為襲人覓得壹殷實人家。襲人嫁過去以後,方知夫婿就是蔣玉菡。而蔣玉菡亦由此方知寶玉如今落到那此種地步。忙與襲人壹起去慰問、供奉寶玉夫婦。此刻,秋紋、碧痕等已經離去,寶玉身邊還有麝月等兩三個侍女。襲人雲:“好歹留著麝月”,寶玉便依從此話,獨留下麝月,不予遣散。麝月因此成為寶玉實際上的妾。

依據:關於襲人嫁蔣玉菡,並供奉寶玉寶釵夫婦,甲戌本第28回(水括號)回末總評是最好的說明:“茜香羅、紅麝串寫於壹回,蓋琪官雖系優人,後回與襲人供奉玉兄寶卿得同終始者,非泛泛之文也。”關於襲人建議寶玉留下麝月,則有庚辰本第20回雙行夾批為證:“閑上壹段兒女口舌,卻寫麝月壹人。襲人出嫁之後,寶玉、寶釵身邊還有壹人,雖不及襲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弊等患,方不負寶釵之為人也。故襲人出嫁後雲“好歹留著麝月”壹語,寶玉便依從此話。可見襲人雖去實未去也。”關於麝月成為寶玉實際上的妾,第20回晴雯說寶玉和麝月“交杯盞還沒吃,倒上頭了”,又說自己“我沒那麽大福”,則是“似讖成真”的暗示。

15,薛姨媽、寶釵最終贖出薛蟠,但此時薛家的家產、房屋已典賣殆盡。寶玉、寶釵搬出薛家,其後遂陷入極度貧困,居無定所,食無常供,所謂“寒冬噎酸虀,雪夜圍破氈”。全家只靠寶釵、麝月做些女紅以勉強維持生活。寶玉無所事事,四處遊逛。寶釵婉言勸諫寶玉去謀份差事,以貼補家用。寶玉未從。後寶玉遊逛至某處,遇農婦二丫頭,與之發生“壹(水括號)夜(水括號)情”。但寶玉隨即自覺愧對寶釵、麝月,慚悔不已。

依據:關於寶釵婉言勸諫寶玉,據庚辰本第21回(水括號)回前總評可知,後三十回佚稿有所謂“薛寶釵借詞含諷諫,王熙鳳知命強英雄”的情節。第3回《西江月》評寶玉雲:“富貴不知樂業,貧窮難耐淒涼。可憐辜負好韶光,於國於家無望。天下無能第壹,古今不肖無雙。寄言紈絝與膏粱:莫效此兒形狀!”可知寶玉“無能”、“不肖”,落敗後只能靠妻子供養。二丫頭之事,見第15回。秦鐘曾評此女雲:“此卿大有意趣。”寶玉遂留心觀察。可知其後來當與此女有壹段情緣。但從寶玉的情感輕重來看,他當不至於因此而背離寶釵、麝月。

16,鳳姐出獄後回到賈璉身邊,但賈璉、邢夫人已日寵平兒。王熙鳳不服,強與平兒爭風,激怒了賈璉、邢夫人。二人歷數鳳姐自嫁到賈府以來的眾多“惡行”,賈璉更是壹紙休書將鳳姐逐出家門。此時,王家已回南,鳳姐只得孤身前往金陵娘家,壹路上又氣又病。當年赫赫揚揚的璉二奶奶,最後竟病死於荒村野店之中,死時身無分文,身邊也沒有壹個人照料。

依據:關於王熙鳳強與平兒爭風,據庚辰本第21回(水括號)回前總評可知,後三十回佚稿有所謂“薛寶釵借詞含諷諫,王熙鳳知命強英雄”的情節。第5回《金陵十二釵判詞》雲:“凡鳥偏從末世來,都知愛慕此生才。壹從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凡鳥”,合寫即“鳳”也。“人木”,合寫即“休”也。可知鳳姐的結局是被賈璉休掉,死在回金陵老家的路上。

17,史湘雲嫁給衛若蘭。婚後,湘雲卻因為率真耿直而遭到了夫家的嫌憎。在公婆逼迫下,衛若蘭停妻另娶,史湘雲被逐出夫家,遂與衛若蘭永成參、商二星。

依據:第5回《紅樓夢曲·樂中悲》有雲:“繈褓中,父母嘆雙亡。縱居那綺羅叢,誰知嬌養?幸生來,英豪闊大寬宏量,從未將兒女私情略縈心上。好壹似,霽月光風耀玉堂。廝配得才貌仙郎,博得個地久天長,準折得幼年時坎坷形狀。終久是雲散高唐,水涸湘江。這是塵寰中消長數應當,何必枉悲傷!”庚辰本第22回雙行夾批則雲:“湘雲是自愛所誤”。由此可知:壹,湘雲婚後不久即與丈夫分離,二,她的悲劇很可能源於她的性格。第31回(水括號)回目“因麒麟伏白首雙星”,當是指白首不相見的參、商二星。湘雲後來的命運,似與陸遊妻唐婉相似。

18,寶釵生病或懷孕,寶玉悉心照料寶釵。寶釵作《十獨吟》,以吟詠歷史上十位特立獨行的隱士、高人為題,勉慰寶玉。夫婦二人追憶往昔繁華,感嘆如今的處境,壹同討論禪宗、老莊哲理,竟大有知己相識恨晚之感。寶釵由此開始引導寶玉參悟禪道。

依據:關於寶釵生病或懷孕期間,寶玉悉心照料,庚辰本第45回,寫黛玉愁病,寶玉衷心勸慰處,有雙行夾批雲:“直與後部寶釵之文遙遙針對。”可為參證。關於寶釵作《十獨吟》,戚序本第64回有雙行夾批雲:“《五美吟》與後《十獨吟》對照。”可為提示。關於寶玉、寶釵夫婦談舊,契合獨深,則有庚辰本第20回雙行夾批為證:“妙極!凡寶玉、寶釵正閑相遇時,非黛玉來,即湘雲來,是恐泄漏文章之精華也。若不如此,則寶玉久坐忘情,必被寶卿見棄,杜絕後文成其夫婦時無可談舊之情,有何趣味哉?”另外,庚辰本第21回雙行夾批雲:“釵、玉二人形景較諸人皆近。……二人之遠,實相近之至也。”又雲:“釵與玉遠中近,顰與玉近中遠,是要緊兩大股,不可粗心看過!”甲戌本第8回題頭詩——《金玉姻緣贊》亦雲:“古鼎新烹鳳髓香,那堪翠斝貯瓊漿。莫言綺縠無風韻,試看金娃對玉郎!”——這些也都是寶玉、寶釵婚後成為恩愛夫妻和思想上的知己的明證。

19,惜春隨賈政等回南方老家,隨即看破紅塵,在某處破廟裏出家為尼。妙玉聽說惜春出家,亦欲回南,行至瓜州渡口,被奸人騙賣入青樓。最終不得不淪落風塵,在追歡買笑中了卻殘生。

依據:第5回《金陵十二釵判詞》雲:“堪破三春景不長,緇衣頓改昔年妝。可憐繡戶侯門女,獨臥青燈古佛旁。”此為惜春出家之證。《金陵十二釵判詞》又雲:“欲潔何曾潔,雲空未必空。可憐金玉質,終陷淖泥中。” 《紅樓夢曲·世難容》則雲:“……可嘆這,青燈古殿人將老,辜負了,紅粉朱樓春色闌。到頭來,依舊是風塵骯臟違心願。好壹似,無瑕白玉遭泥陷,又何須,王孫公子嘆無緣。”可為妙玉被騙入青樓之證。

按:周汝昌、劉心武等人力主妙玉未入風塵,而是嫁給了壹個老頭子(“枯骨”),大誤!其主要依據是靖藏本上的壹條語句極其混亂的眉批。原批為:“妙玉偏辟處此所謂過潔世同嫌也他日瓜州渡口勸懲不哀哉屈從紅顏固能不枯骨口口口”(靖藏本第41回眉批,缺字前二字看不清,似是“各示”兩字,第三字為蟲蛀去,文義也不可解。)周汝昌將此批校對、整理為:“妙玉偏辟處。此所謂過潔世同嫌也。他日瓜州渡口,各示勸懲,(豈)不哀哉?紅顏固(不)能不屈從枯骨。”並由此認定妙玉是嫁給了某個“枯骨”。但實際上,此批完全還可以整理成另壹個樣子,如戴不凡的校對、整理:“妙玉偏辟處。此所謂過潔世同嫌也。他日瓜州渡口屈從,各示勸懲,(豈)不哀哉?紅顏固(不)能不(化為)枯骨(矣)。” ——我們可以看得很清楚,所謂“紅顏屈從枯骨”,完全是周汝昌對此批進行整理、增改的結果,同樣是整理批語,別人也可以把它還原成“紅顏化為枯骨”!那麽,周氏與戴氏的整理,哪壹個更有道理呢?我以為,是後者,而不是前者。因為“紅顏枯骨”,乃是《紅樓夢》“風月寶鑒”主題中本來就具有的內容。而事實上,跛足道人送給賈瑞的那面“風月寶鑒”,正是正面照為紅顏美女,背面照為白骨骷髏。其“紅顏”最終將化為“枯骨”的喻意,是非常明顯的。故而,戴不凡的校對、整理,恐怕才更符合原批語的意思!這樣的話,周汝昌、劉心武等人論述妙玉結局,其唯壹的證據,也就是不能成立的了。而青樓與佛門,壹個骯臟,壹個清靜,構成了對立的兩極。妙玉由京師的佛門墮入瓜州的青樓,這倒很符合所謂“欲潔何曾潔,雲空未必空”的斷語。另外,這也同所謂“各示勸懲”的批語相合。她被迫落入妓院的結局,也未嘗不可以說是對她“妄動風月之情”的壹種懲罰。

20,賈雨村諸多惡事東窗事發,下獄。審問他的,正是當年被他發配遠方的那個門子。李紈之子賈蘭科考中舉,做了官,但隨即暴亡。李紈悲傷之至,不久亦下世。

依據:第4回交代當年審判了馮淵壹案以後:“此事皆由葫蘆廟內之沙彌新門子所出,雨村又恐他對人說出當日貧賤時的事來,因此心中大不樂業。後來到底尋了個不是,遠遠的充發了他才罷。”脂批有雲:“瞧他寫雨村如此,可知雨村終不是大英雄。”又雲:“至此了結葫蘆廟文字。又伏下千裏伏線。”可知賈雨村當年充發門子,實是為己取禍。小人終遭小人報。第5回《紅樓夢曲·晚韶華》雲:“鏡裏恩情,更那堪夢裏功名!那美韶華去之何迅!再休提銹帳鴛衾。只這帶珠冠,披鳳襖,也抵不了無常性命。雖說是,人生莫受老來貧,也須要陰騭積兒孫。氣昂昂頭戴簪纓;光燦燦腰懸金印;威赫赫爵祿高登,昏慘慘黃泉路近。問古來將相可還存?也只是虛名兒與後人欽敬。”可知李紈因賈蘭有“帶珠冠,披鳳襖”的福氣。但“威赫赫爵祿高登,昏慘慘黃泉路近”,兒子做官不久即暴亡。縱然是榮華富貴,也抵不過無常性命。

21,寶玉獲知鳳姐、湘雲、妙玉、李紈諸悲慘事,傷心不已。不久,又第二次丟失通靈寶玉,遂成半瘋半傻之疾。寶釵、麝月雖百般安慰,亦無濟於事。唯寶釵加意以老莊、禪宗等意念,方略可緩解寶玉心中的痛苦。寶釵深知寶玉之病,根在紅塵之掛念,惟有其遁入空門,方能療治。遂打定主意犧牲自己的婚姻幸福,以成全寶玉。

依據:庚辰本第17、18合回有雙行夾批雲:“《邯鄲夢》中伏甄寶玉送玉。”可知,賈寶玉有第二次失玉,為甄寶玉拾得的情節。戚序本第7回有雙行夾批雲:“歷著炎涼,知著甘苦,雖離別亦能自安,故名曰冷香丸。又以謂香可冷得,天下壹切無不可冷者。”可知寶釵是以所謂“雖離別亦能自安”,“香可冷得,天下壹切無不可冷”的態度,來對待寶玉“悟道”及出家為僧的。她為了成全寶玉,甘願犧牲自己。

22,賈家、甄家俱獲朝廷寬免。甄家寶玉在癩僧、跛道的引導下,拾得賈寶玉的丟失的通靈寶玉,乃明白自己的前世為神瑛侍者,卻被頑石冒名頂替。於是,前往作為頑石後身的賈寶玉處,名為送玉,實為點化。賈寶玉得玉,尚不明白這是這麽壹回事。寶釵卻立即領悟了其中的奧秘。寶釵深知自己丈夫的塵緣已盡,隨即向寶玉合盤托出,寶玉於此方知自己的壹生所眷念過的那些東西,竟然都原是屬於別人的,從壹開始就不屬於自己!寶釵由此勸導寶玉出家為僧。寶玉含著感激和愧疚別過寶釵、麝月,隨甄寶玉去找癩僧、跛道。癩僧、跛道見賈寶玉歸來,大笑壹聲:“好妳個癡人!”甄、賈兩個寶玉,即隨二位仙師飄然往太虛幻境而去。

依據:甲戌本第2回有側批雲:“甄家之寶玉乃上半部不寫者,故此處極力表明,以遙照賈家之寶玉,凡寫賈家之寶玉,則正為真寶玉傳影。”甄(真)寶玉應該至全書臨近結尾處方才正式登場,從事“送玉”壹事。第22回,寶釵向寶玉推介《山門·寄生草》,寶玉第壹次“悟禪機”,他的啟蒙著,就是寶釵。第63回,作者又在小說正文中穿插(水括號)進《邯鄲夢·賞花時》的唱詞,借《邯鄲夢》中何仙姑與呂洞賓的故事,暗示了後來寶釵與寶玉的關系。故可知最終引導寶玉“悟道”並推動他出家為僧的亦是寶釵。這也是癩僧、跛道當初要千方百計給寶玉、寶釵安排金玉姻緣的原因。所謂“好妳個癡人”,這是《邯鄲夢》中呂洞賓返回天界時,鐘離權、何仙姑等人對他的感嘆。曹雪芹既然屢用《邯鄲夢》的典故以暗示寶玉的結局,這句話也很可能會借來壹用。

23,天上壹日,人間百年,薄命司諸女子俱已離世,其靈魂皆往太虛幻境歸位。太虛幻境評出“警幻情榜”,寶玉及諸女子皆榜上有名。寶玉的評語是“情不情”,黛玉的評語是“情情”,寶釵的評語是“任是無情也動人”,如此等等。眾仙女均為自己的前世感嘆壹番。頑石亦徹底弄明白了自己的這壹生是怎麽回事:當初,他冒充神瑛侍者(甄寶玉)下世與絳珠後身(林黛玉)結下陰差陽錯的訛緣,以至於在塵網中越陷越深。為把他拯救出來,茫茫大士與渺渺真人才特意制造了金玉姻緣,讓寶釵承擔了犧牲自己,以勸化寶玉出家的重任。“情榜”張貼畢,頑石復歸於大荒山下,石上已刻滿文字。後來,空空道人將這些文字傳抄出去,又經曹雪芹在悼紅軒中“披閱十載,增刪五次,纂成目錄,分出章回”,於是就有了這本《石頭記》。

依據:據靖藏本脂批,後三十回佚稿的末尾有所謂“警幻情榜”、“證前緣”等情節。由此可知,大觀園諸女子最終還要在太虛幻境齊聚,並被壹壹品評壹番。頑石復歸於大荒山下,空空道人將石上文字抄去,是為照應前文。首尾呼應,壹望可知。

以上,就是我對後三十回佚稿中的情節的壹個粗線條的梳理。肯定還有不少疏忽漏掉的內容,且置於此,留待以後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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