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需要有如下幾個證件:
身份證,使用身份證先做壹下實名制,通過了實名制即可開通快手小店。
營業執照,需要壹個帶有食品經營範圍的營業執照,將我們的食品資質進行認證食品經營許可證,需要有壹個與之前提交營業執照相對應的食品經營許可證。
參考資料:
(二)根據《中華人民***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十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但是,個人銷售自產農副產品、家庭手工業產品,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和零星小額交易活動,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不需要進行登記的除外。
(三)《網絡食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第七條 網絡食品經營者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或者備案憑證。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或者備案憑證的,不得從事網絡食品經營活動。法律、法規規定不需要辦理許可或者備案的除外。網絡食品經營範圍應當與其許可或者備案範圍壹致。網絡食品經營者不得委托他人從事網絡食品經營。
二、網絡食品經營的條件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網絡食品經營者可以通過自行設立網站從事網絡食品經營,也可以通過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從事網絡食品經營。自行設立網站從事網絡食品經營,除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具有網上查詢、訂單生成、合同簽訂、網上支付等交易服務功能;
(二)建立交易安全管理制度,實現食品交易全程可追溯;
(三)建立保障食品安全的儲存和運輸管理制度;
(四)建立投訴舉報處理、消費者權益保護等制度。
三、無證經營網店的處罰
(壹)《辦法》中對網絡食品經營的界定是,指通過互聯網銷售食品(含食用農產品、食品添加劑)的經營活動,其中就包括了網絡經營的土特產、朋友圈中流行的各種糕點、小菜、零食等。
(二)《辦法》規定網絡食品經營者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或者備案憑證,不得委托他人從事網絡食品經營。未取得許可或者備案憑證的,不得從事網絡食品經營活動。個人通過網絡銷售自產食用農產品的,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對其真實身份信息進行審查和登記,並及時核實更新。如未按規定執行,則責令改正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三)《辦法》明確,網絡食品經營者應當在其網站首頁或者經營活動的主頁面醒目位置,公示營業執照、許可證件或者備案憑證;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消費者出具發票等銷售憑證。未經消費者同意,網絡食品經營者不得公開消費者的個人信息。否則責令改正,並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四)第三方平臺或擔連帶責任,若消費者通過淘寶、微店等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購買食品,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可向經營者要求賠償。如果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經營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由其賠償;賠償後,有權向入網食品經營者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