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世界名牌產品評價應堅持以市場評價為基礎,以企業爭創為主體,以政府推動、引導和監督為保障,以顧客滿意為宗旨的整體推進機制。
二、評價組織
(1)國家質檢總局授權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組織實施中國世界名牌產品評價工作。
(二)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根據企業的申請成立相應的專家委員會進行具體評價。
三、評價原則
(壹)堅持企業自願申請、科學、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不增加企業負擔,不向企業收取任何費用。
(二)評價工作每年進行壹次。
(三)“中國世界名牌產品”稱號為年度表彰,沒有有效期。獲得“中國世界名牌產品”稱號的企業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產品稱號。
(四)堅持高標準、少而精的原則,嚴格按照規定的條件進行評估確認,而不是有所欠缺。
第四,評價範圍
有效期內的中國名牌產品。
動詞 (verb的縮寫)申報條件
申報企業必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壹)符合《中國名牌產品管理辦法》中申請的中國名牌產品;
(二)該類產品在全行業的總產量和出口量居世界前列;
(三)出口多個國家和地區,在國際同行中具有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並在主要出口國家(地區)註冊商標;
(四)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質量達到同類產品國際先進水平,掌握核心技術並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五)國內市場占有率居行業前列,其他經濟指標在同行業中處於領先地位;企業年銷售額達到6543.8+000多億元。
(6)在企業出口的同類產品中,申報品牌出口額占50%以上,出口額不低於5000萬美元,在國際同行中排名前5位。
(7)企業長期重視品牌建設和技術創新,擁有壹支高素質的技術隊伍,在開拓國際市場、爭創世界名牌過程中業績突出、表現突出,對其他企業具有良好的借鑒和帶動作用;
(8)企業具有明確的質量戰略方針、有效的質量運行體系和先進的質量管理體系,運用現代質量管理理論和方法,在企業實踐中取得了良好的成績,創造了突出的業績。
不及物動詞評價指標
(壹)產品的出口量和出口量以及出口量和出口量的增長率;
(2)產品在國內市場的銷售量、銷售額及其增長率;
(三)企業銷售總額和資產總額;
(四)此類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份額;
(五)產品執行標準及其標準水平;
(六)企業已獲得國家質量獎及相關認證;
(七)核心技術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產品的科技含量;
(8)主要出口國(地區)商標註冊情況;
(九)企業實現利稅及利稅增長率;
(10)海外營銷機構和售後服務體系建設;
(十壹)R&D費用占銷售收入的比例;
(十二)企業名牌工作計劃及其實施情況;
(十三)企業質量管理現場評價。
七。評估程序
(壹)每年3月發布壹次中國世界名牌產品評價公告。
(二)根據公告條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通知企業,由企業在自願的基礎上填寫《中國世界名牌產品申請表》(另發),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直接郵寄至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秘書處。
(三)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秘書處組織有關部門、行業協會等機構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形成初審意見,並將初審意見和申報材料送相應的專家委員會。
(四)專家委員會根據初審意見,制定評審規則並對申請產品做出書面評價。
(五)書面評價合格的企業,委托相關機構和人員按照《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國家標準進行現場評價。
(六)根據書面評價和現場評價結果,專家委員會提出綜合評價報告,並向評選委員會秘書處提交中國世界名牌產品建議名單。
(七)評選委員會全體會議審議確定中國世界名牌產品初選名單並向社會公示。
(八)經過廣泛征求意見,再次提交評選委員會全體會議審議,確定中國世界名牌產品名單。
(九)國家質檢總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國務院《質量振興綱要》的有關規定,對評選工作進行監督,對獲得“中國世界名牌”榮譽稱號的企業進行表彰,並頒發獎牌。
八、監督管理
參照《中國名牌產品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對世界名牌產品在華生產企業進行監督管理。
現有列表
截至2007年底,共有65,438+00個品牌獲得中國世界著名品牌,即:
2005年
海爾牌冰箱和洗衣機
華為程控交換機
2006年
格力牌空調
中興中興品牌程控交換機
ZPMC牌集裝箱起重機
陽光陽光牌精紡呢絨
CIMC的集裝箱
2007年
波司登羽絨服
錢潮QC牌萬向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