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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的商標與經營範圍不壹致違法嗎

構成違法行為。商標的使用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且必須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範圍相壹致。如果超出核定範圍使用商標,可能會侵犯他人的商標權,同時也可能違反商標法的相關規定。

壹、商標的使用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的規定,商標註冊人在使用註冊商標的過程中,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按照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範圍使用商標。這意味著商標註冊人不能隨意更改商標的核定使用範圍,也不能將商標用於與核定範圍不相關的商品或服務上。

二、超出核定範圍使用的後果

1.如果商標註冊人超出核定範圍使用商標,可能會面臨以下後果:

2.侵犯他人商標權:超出核定範圍使用商標,可能會與他人的註冊商標構成相同或相似,從而侵犯他人的商標權。這種情況下,商標註冊人可能需要承擔侵權責任,包括賠償損失、停止侵權等。

3.違反商標法規定:超出核定範圍使用商標,也違反了《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的相關規定。根據該法,商標註冊人應當按照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範圍使用商標,不得自行改變註冊商標的核定範圍。否則,可能會面臨商標被撤銷、罰款等行政處罰。

三、如何避免違法行為

1.為了避免註冊的商標與經營範圍不壹致的違法行為,商標註冊人應當註意以下幾點:

2.在申請商標註冊時,明確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範圍,確保商標的註冊範圍與實際經營範圍相壹致。

3.在使用註冊商標時,嚴格遵守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範圍,不得隨意更改或擴大商標的核定範圍。

4.如果需要擴大商標的核定範圍,應當及時向商標局申請變更註冊,確保商標的合法使用。

綜上所述:

註冊的商標與經營範圍不壹致可能構成違法行為,商標註冊人應當按照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範圍使用商標,避免超出範圍使用。如果確實需要擴大商標的核定範圍,應當及時向商標局申請變更註冊。否則,可能會面臨侵犯他人商標權、違反商標法規定等法律後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四條規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註冊。本法有關商品商標的規定,適用於服務商標。

第二十三條規定:註冊商標需要在核定使用範圍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另行提出註冊申請。

第五十六條規定:註冊商標的專用權,以核準註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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