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購買方挑選好中意的商標,由客服查詢確定好商標法律狀態,與買賣雙方溝通好成交價格;簽定《委托購買商標協議書》預付定金,此時購買方提供商標受讓人主體資格證明(個人提供身份證復印件附加年檢有效的個體戶執照復印件;公司提供年檢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公司與商標註冊人簽定《商標轉讓協議書》,持有人收到轉讓費定金即時辦理《商標轉讓聲明公證》,並在轉讓申請書以及過戶所需要的全套文件上簽字蓋章;公司墊付全款付清轉讓費給持有人,取得《商標註冊證》、《商標轉讓聲明公證書》原件,以及轉讓過戶所需的全套材料;公司將《商標註冊證》、《商標轉讓聲明公證》傳真或掃描給買方確認無誤後,買方2日內付清余款,我司將《商標註冊證》、《商標轉讓聲明公證》、《商標使用授權書》原件及轉讓過戶所需文件快遞給買方蓋章或簽字,購買方收到前述文件時即擁有所購商標“獨占使用權”;公司收到受讓方蓋章或簽字的轉讓過戶文件,即時向國家商標局上報轉讓過戶申請材料;國家商標局收文後在40-60天左右同時向轉、受雙方下發《轉讓申請受理通知書》,此時自己就可以在《中國商標網》上查詢到商標轉讓流程;10個月左右商標局進入實質審查,發布核準轉讓公告,公告完1個月內下發《核準商標轉讓證明》,核準轉讓後與我司所簽定的《委托購買商標協議書》終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二條 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轉讓註冊商標的,商標註冊人對其在同壹種商品上註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註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壹並轉讓。對容易導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商標局不予核準,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轉讓註冊商標經核準後,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